工資條上林林總總的各類津貼、補貼,你真的能看懂嗎?哪些不用扣個稅?哪些可以延遲扣除?快來跟小編一探究竟吧!
1、按國家統一規定索取的補貼、津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扣除稅法推行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國家統一規定發放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科學院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2、延長中華全國總資方年齡的高級研究者從所在單位取得的補貼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報》(財稅字〔1994〕20號)規定:超出離休、退休年齡,但確因工作無需,需要延長離休退休年齡的高級專家(指享受國家發放的政府特殊津貼的專家、學者和中國科學院、中國工程院院士),其在延長離休退休期間的工資、薪水所得,認定退休工資、離休工資納稅個人所得稅。其中:
(1)對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血緣關系所在單位取得的,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向職工統一發放的工資、薪金、獎勵、津貼、補貼等收入,視同離休、退休工資,免征個人所得稅;
(2)除上述(1)項所述收入大部份各種名借以津補貼收入等,以及高級專家從其勞動人事關系所在單位之外的其他地方取得的培訓費、講課費、顧問費、酬勞等各種收入,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
3、子女補貼、托兒慰問金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批轉〈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收稅發〔1994〕089號)規定:個人按規定標準取得獨生子女補貼和托兒補助費,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但有約規定標準發放的以外應當并入工資薪金所得。獨生子女補貼、托兒補助費詳細標準根據當地規定。
4、父母親補貼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免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活補助費范圍明確問題的通知》 (國稅發〔1998〕155號)規定,生活補助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政治事件或原因而給納稅人本人或其家庭的實際生活遭受一定困難,其任職單位按國家規定從提留的勞工費或者工會經費中向其繳交的臨時性生活困難補助。
5、退休金救濟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四條,救濟金,是指各級國務院民政部門支付給個人的生活困難補助費。
6、遺屬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四項的規定:撫恤金免納個人所得稅。
7、保單公司補貼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傷職工取得的工傷保險福利待遇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40號)規定:“一、對工傷職工及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工傷保險待遇,免征個人所得稅。
二、本通知*條稱為的工傷保險待遇,包括工傷職工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一次性視障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醫療待遇、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國求醫交通衣食費用、工傷康復費用、自動控制器具費用、生活醫療費等,以及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586號)規定取得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等。”
8、差旅費津貼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正〈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公告》(國稅發〔1994〕089號)第二條的規定:“差旅費津貼”不僅指工資、薪金本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個人所得稅。
具體免征額標準,參考當地規定。
9、誤餐費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誤餐補助范圍確定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5〕82號)規定:按財政部門規定個人因公在城區、郊區工作,沒有人在工作單位或送回就餐,確實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據實際誤餐頓數,按規定的標準領取的誤餐費,不征個人所得稅。
而一些單位以誤餐補助身份發給職工的補貼、津貼,應當并入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
10、離、退休人員生活補助根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七項的規定: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發給干部、職工的安家費、退職費、退休工資、離休工資、離休生活補助費免征個人所得稅。
11、公事用車、通訊補貼收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58號)規定:個人因公務用車和通訊官制革新而取得的公務用車、通訊補貼耕地面積,扣除一定標準的公務費用后,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算和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之所以要扣除一定標準,是因為公務用車補貼在內的公務交通補貼中涵蓋一定百分比的公務費用,這部分公務費用應由公司負起,不組合而成員工的個人所得,也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天津標準:以現金內容發放給個人的辦公通訊補貼,或以支付形式支付給個人的辦公通訊費用,費用扣除標準為每月不超過500元(含500元)。其中,本部、事業單位發放給個人的辦公通訊補貼,費用扣除標準為我市財政、人力社保部門規定的發放標準,但每月*高不得超過500元(含500元)。《天津市地方稅務局關于個人取得通訊補貼收入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2017年9月25日 公告2017年第7號)
12、懷孕津貼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生育津貼和生育賠償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號)規定:生育強奸按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頒布的生育保險辦法取得的生育津貼、生育醫療費或其他屬于生育保險性質的津貼、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13、兵糧差價補貼、士兵職業津貼、公信力補助等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軍隊干部工資薪金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6〕14號)規定:(1)政府特殊津貼;福利補助;同居分居補助;從軍死者家屬無工作生活困難補助;獨生子女保健費;子女保教補助費;機關課程班軍以上干部公勤費(女教師用費);軍糧差價補貼,屬于軍隊干部的免稅項目或者不屬于本人所得的補貼、津貼,不用繳納個稅。
(2)暫不稅款的補貼、津貼有5項:軍人職業津貼;軍隊設立的艱苦一帶補助;工程技術性補助;基層少校崗位津貼(營連教導員崗位津貼);伙食補貼。
14、商業健康保險《關于將商業健康保險個人所得稅體制改革政策推廣到全國范圍實施的通知》(財稅〔2017〕39號)規定,單位統一組織為員工購得或者單位和個人攜手負擔購買具備規定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單位負擔部分應當微博計入個人工資薪金明細名冊,視同個人購買,并自購買產品次月起,在不超過200元/月的標準內按月扣除。
15、供暖費補貼按照當地標準在個稅派息扣除,其中北京市等沒有標準,補貼分拆工資薪金繳納個稅,內蒙古、黑龍江、遼寧、河北等省及自治區都有相關標準。
【例】遼寧省:根據《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遼稅項發〔2002〕4號)文件規定: “一、 關于個人取得的采暖征收個人所得稅問題,個人領取的采暖費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