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新物色了一塊地方,于是將公司搬到該地區辦公,*后在辦理公司業務時發現已被列入地址異常名單,*后還面臨著工商局的責令以及罰款,在咨詢過代理機構后在明白擅自遷址是不被法律所允許的,必須辦理注冊地址變更的手續來進行合法的改變辦公地址,這樣一來才能保證工商局所下發的通知以及定期信函能夠如實到達企業。
1、《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新住所使用證明(產權證或房屋出租許可證復印件;租賃住所的同時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
3、股東會決議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簽字
(1)、決議事項
(2)、修改章程相關條款
(3)、股東蓋章、簽字(自然人)
4、公司申請登記委托書
5、加蓋公司印章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6、跨登記管轄地遷移住所的步驟:
(1)、申請人向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提交變更材料,擬遷入地的登記機關初審合格后出具《企業遷移通知書》
(2)、企業將《企業遷移通知書》交到遷出地登記機關;遷出地登記機關將登記檔案采用掛號郵遞方式郵至遷入地登記機關
(3)、企業到遷入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領取新的《營業執照》。公司變更登記事項涉及章程修改的(住所、經營范圍除外),應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兩份
7、稅務跨管轄地遷移的,需到原稅務管轄辦理遷出手續
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向當地政務服務中心工商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經受理審查員初審通過,開具《受理通知書》;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在當場或者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應當補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單)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即應受理并開具《受理通知書》對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個工作日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在承諾期限日,申請人可以憑《受理通知書》到發照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者核準變更(備案)登記通知書
任何有關公司變更的事宜都需要前往工商局辦理相關的信息變更,比如說公司因為營場所或者其它原因導致公司注冊地址發生變化的情況,就需要前往工商局辦理注冊地址變更的手續,來更改營業執照上的信息,這樣才能保證營業執照信息與企業實際地址相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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