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有老板在問,我是注冊個體戶好呢,還是公司好呢?聯貝小編的同意是工商注冊時*差可選擇公司。為什么呢?聯貝小編將為您逐一道來!
一、個體戶與公司的區別
1、法人地位
個體戶符合法人資格,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
2、連帶責任
個體戶是無限連帶責任法律,合資公司是有限連帶責任的。
3、稅收票價
個體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距離規模員工總數銷售產品按計算的銷售予以定稅.不論當月的年收入多少,是否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繳納。
公司則要求企業自己申報的收入來交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不有約9萬元可以享受豁免經濟特區。
4、征收稅種
個體戶可以定額征收營業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公司稅賦按實際收入征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
二、關于個體戶的幾個誤區
1、個體戶可以“不記賬”
《個體工商家建賬管理暫行辦法》第二條規定:“凡投身生產、經營并有通常生產、經營地點的個體工商戶,都應當按照法律、司法條文和本辦法的規定設有、使用和交由賬簿及憑證,并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工分。”
2、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征收增值稅有關原因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52號)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過3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9萬元免交增值稅。
3、個體戶可以“不年檢”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神經質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私自期限變更;逾期未改正的,申請營業執照。”
4、個體戶可以“不審批”
凡是經營范圍涉及底盤或后置審批的,個體戶和公司一樣都需要辦理審批,而且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人事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不限的罰款;情節輕微的,吊銷營業執照。”個體戶若有變更事項也和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5、個體戶不會“被核查”
很多個體戶是自給自足的個體戶,那么就僅僅工商政府部門不會抽查嗎?
很明確的告訴你,當然不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嚴懲!因為不少個體戶辦了營業執照后,在兩證整合之前,不即時辦理稅務登記證,也無法辦相關的經營許可證;或是發生變更后沒有到工商部門申請變更備案;或是因為經營過后的衛生、環境、消防等問題沒有做好保護,留有不確定性或被沿線住戶查處。
三、舉薦注冊公司的理由
1、個體戶不能轉讓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保險公司,不能像公司那樣可以轉讓,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繼續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2、個體戶不能開旗艦店而公司能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真正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公司不僅能前身分公司、旗下還能成立企業。
3、個體戶拉不來投資獸人公司總裁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經營便是以個人為經營者且支付無限刑事責任,況且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沒人希望合伙、投資一個個體戶。
4、公司制是拓展趨向
現在謀生、談合作、簽合同等都是在公司與公司之間參與,在線、百度等的網站平臺都在支持公司制商戶。較低公司而言,個體戶的存在感會愈發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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