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對于納稅人而言,在進行納稅申報的時候是要按照規定提交納稅申請表的,那么你知道怎么填納稅申報表?為了幫助*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納稅申報時,必須同時附列《發票領用存月報表》、《增值稅(專用/普通)發票使用明細表》、《增值稅(專用發票/收購憑證/運輸發票)抵扣明細表》等三個附表。
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用)分淺綠和米黃兩種顏色,淺綠色適用于增值稅A類企業,米黃色適用于增值稅B類企業。三個附表則統一為白色。新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用)從1996年1月1日起啟用。在沒有認定增稅A類企業之前,所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均使用米黃色申報表。納稅申報表由市局統一印制,各征收分局在12月25日前到市局征管處領取新表。各分局在使用新表的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報告市局征管處。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增值稅納稅申報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15號)附列資料二《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一般納稅人適用)》及其附列資料填寫說明規定,(三十三)第19欄"應納稅額":反映納稅人本期按一般計稅方法計算并應繳納的增值稅額。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按以下公式填寫。
本欄"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一般項目"列“本月數"-"實際抵減額";本欄“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第11欄"銷項稅額""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第18欄"實際抵扣稅額""即征即退項目"列"本月數"-"實際抵減額"。
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是指,按照規定計提加計抵減額,并可從本期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中抵減的納稅人(下同)。"實際抵減額"是指按照規定可從本期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稅額中抵減的加計抵減額,分別對應《附列資料(四)》第6行"一般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第7行"即征即退項目加計抵減額計算"的"本期實際抵減額"列。
本表第6至8行僅限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納稅人填寫,反映其加計抵減情況。其他納稅人不需填寫。第8行"合計t"等于第67、第7行之和。各列說明如下:
第1列"期初余額”:填寫上期期末結余的加計抵減額。
第2列“本期發生額":填寫按照規定本期計提的加計抵減額。
第3列"本期調減額":填寫按照規定本期應調減的加計抵減額。
第4列“本期可抵減額":按表中所列公式填寫。
第5列"本期實際抵減額":反映按照規定本期實際加計抵減額,按以下要求填寫。
若第4列2主表第11欄-主表第18欄,則第5列=主表第11-主表第18欄;若第4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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