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注冊公司對于一些朋友來說并不是那么的簡單,在注冊公司之后不想經營或者是創業失敗都是一個非常正常的現象。由于*都知道注銷公司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所以很多人往往不愿意去注銷公司,但是不注銷公司的話是有很多的危害的,那怎么辦呢?其實還有其他的路可以走,就是轉讓公司。那么都有哪些公司轉讓的方式呢?
公司轉讓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將其經營活動的全部(包括所有資產和負債)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轉讓給另一家企業(以下簡稱接受企業),以換取代表接受企業資本的股權(包括股份或股票等),包括股份公司的法人股東以其經營活動的全部或其獨立核算的分支機構向股份公司配購股票。企業整體資產轉讓原則上應在交易發生時,將其分解為按公允價值銷售全部資產和進行投資兩項經濟業務進行所得稅處理,并按規定計算確認資產轉讓所得或損失。
1、普通轉讓和特殊轉讓:
普通轉讓和特殊轉讓是《公司法》規定的轉讓形式。
普通轉讓:即是股權買賣,這是為公司法規定的有償轉讓
特殊轉讓:一般導致特殊轉讓的原因為股權的出資和離婚、繼承和執行等情況。
2、內部轉讓和外部轉讓:
內部轉讓:內部,說明是公司內的股東之間進行的股份轉讓,意思是本公司的一個股東將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公司的其他的股東的行為。
外部轉讓:外部,說明是本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公司外的人。
3、全部轉讓和部分轉讓:
全部轉讓:就是一次性把個人股權全部轉讓給其他人的形式。
部分轉讓:就是轉讓一部分給一個人或是兩個人的形式。
4、其他轉讓:
比如股東退股就屬于其他轉讓,這種轉讓是享有司法保護的,并且為強制轉讓。
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哪一種公司轉讓的形式,在公司轉讓的過程中都要注意檢查公司工商、債務和財務等方面的問題,以免在日后產生一些不必要的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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