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安全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作品寫作的著作權,以及與著作權有關的權益,鼓勵有益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精神文明新建的作品的制作和傳播方式,推廣社會主義文化和科學全心的發展與繁榮,根據立法機構制定本法。
中國選舉權、法人或者其他該組織的作品,不論究竟發表,依照本法職權著作權。
外國人、無居留人的作品根據其作者歸屬于國或者經常村莊國同中國協定的協議或者協力參加的國際條約享有的著作權,受本法保護。
外國人、無國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國境內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權。
未與中國簽訂協議或者共同參加國際條約的國家的作者以及無國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的成員國出版的,或者在成員國和非成員國同時出版的,受本法保護。
本法稱作的作品,涵蓋以下列表現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施工技術等作品:
(一)楔形文字作品;
(二)記述作品;
(三)音樂、戲劇、評書、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四)服裝設計、建筑作品;
(五)素描作品;
(六)電影作品和以常見攝制組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
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主持人,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意志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視作作者。
如無相反證明,在作品上寄給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作者。
圍繞百度與創作人之間的音樂版權問題備受各方廣泛歡迎,而身為創作音樂人的許嵩自然也被選為了媒體關注的話題。早前許嵩經理人發布會即被媒體問到關于此話題,而許嵩則對這一話題自有分說,他認為“制度的逐步完善看似需要一定的過程”。
4月1日,許嵩張華納唱片《蘇格拉沒有底》在此之前在亞洲同步發行。十首全創作樂曲讓許嵩的音樂才華受到來自資深媒體主編、樂評人、影視制作公司等一再專業人士的認同。但同時,音樂人的身份也讓許嵩不足以逃出被媒體問及版權的相關要件。在參與記者受訪時,媒體就近日來滿城風雨的“版權問題”向許嵩提問,異議許嵩則表示:任何一種新的事物或者制度的誕生,都需要一個成熟的過程,該會不想完善到完善逐步快速增長,現在可能還處在這個開發階段當中。作為國內近年來發展頹勢*被看好的創作型音樂人,許嵩與海蝶音樂的合作項目也意味著許嵩將正式走上純網絡化音樂,以崛起之姿進入到傳統唱片金融業當中。
改編自、翻譯、注釋、編撰就有作品而導致的作品,其著作權由改編、翻譯、注釋、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踐踏原作品的著作權。
二人以上合作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沒有參加創作的人,不能成為合作作者。
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對各自創作的部分可以原則上享有著作權,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體的著作權。
編纂若干作品、作品的短片或者不上有作品的原始數據或者其他材料,對其內容的選擇或者編排創造藝術性的作品,為匯編作品,其著作權由匯編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權時,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的著作權由制片者享有,但編導、導演、攝影、詞曲、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權,并有權按照與制片者簽訂的合同拿到報酬。
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制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中的草稿、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權單獨行使其著作權。
公民為投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工作使命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除本條第二款的規定僅限于,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在其業務部門內考慮使用。作品完成兩年內,禁止單位同意,作者不得許可第三人以與單位使用的相異方式使用該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職務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給予作者獎勵: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顆粒技術條件創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技術軟件等職務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合同約定著作權由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的職務作品。
受委托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詐欺和董事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于受托人。
美術等作品珍藏所有權的分散,不視為作品著作權的轉移,但美術作品原件的展覽權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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