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認繳制是機遇還是危機?誠然認繳制確實讓創業者有了更多的機會,注冊公司也變得容易了很多,就算是現在沒有錢也可以先注冊公司,但是企業必須要知道的是,認繳制不等于就不繳納注冊資金了。
新規定實施以后,或許存在一定的誤解,認為注冊10億、100億也可不用為此買單,所以實踐中已出現天價注冊資本的做法。然而,“認繳制”不等于“不繳”,只是暫緩繳納。根據我國《公司法》第26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以及《公司法》第3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可見,實行注冊資本認繳制并沒有改變公司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承擔責任的規定,也未改變承擔責任的形式。對實行認繳制的公司,工商行政部門仍實行將公司注冊資本、股東認繳出資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等登記事項向社會公示。
如果創業者錯誤的把認繳制當做是不需要再繳納注冊資金了,那么企業面臨的風險可就大了,因為不需要繳納,所以創業者可能會填寫添加注冊資金,資金根本沒有那么多的前去支撐這筆龐大的數額,這就容易導致企業承擔的責任過大。
注意,認繳制下公司股東的出資義務只是暫緩繳納,而不是*免除,在公司經營發生了重大變化時,公司包括債權人可以要求公司股東繳納出資,以用于清償公司債務。
注冊資金雖然現在是認繳制,但公司的運營中仍然有需要實繳注冊資金的時候,而且,注冊資金還是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填寫大額的注冊資金只會給企業帶來更大的壓力,只會造成公司減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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