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現在是可以不用實繳的。因為我國在2014年3月1日的時候,頒定了《公司法》。主要講述了可以使用認繳制。在注冊的時候,就可以使用認繳登記制,是可以先登記認繳出資的多少,以什么樣的方式出資,還有出資的期限。如果注冊公司的人有一定的錢去支付的話,那當然是沒話可說的,那你覺得我有錢我任性,我必須繳的話,也沒人攔著你是吧,那你就可以選擇實繳制。比如:你如果要開一個公司兩年的話,你就可以一次性的,把錢繳了。如果你是以這種方式是來注冊的話,那么銀行賬戶上就要有那么多的錢。
認繳登記制是不需要你一下繳那么多的錢,但并不是說我注冊了公司賺了錢,就可以拿那賺的錢當作你跑路的資金了。而是把注冊公司的金額繳納時間延長到你的經營年限之內。在登記的這個時間之內,如果沒有還上的話,那還是要負一定的法律責任的。這個制度主要適用于那些沒有一定的投資資金的,但想要開公司的人。這也是國家給那些創業的人的一個機會。對那些趕上這個政策的想創業的人真的是一個榮幸。國家給了我們一個創業的機會。
認繳制的優點是很大的,因為實繳制會抑制行業資金創業。降低資本的運營效率。而認繳制是可以把這些問題都給解決掉的。
因為它可以提高資金創業。提高資本的運營效率。降低企業的成本。所以,也越來越多的人會選擇認繳登記制。不得不說認繳登記制是一個很好的制度。為很多的年輕人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可能會有很多的人會因為這個制度和自身的一腔熱血,讓自己取得了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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