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是企業的知識產權,企業注冊商標是為了維護企業的權益,商標是企業的又一個宣傳途徑,消費者通過商標認識企業,但是商標并不是*的屬于企業的,企業還需要及時的使用商標,防止商標撤三。
現在很多企業的商標都是被商標撤三的,因為不使用商標,或者是沒有規范的使用商標,企業沒有反駁之力,輕易地就被他人注銷了商標,那企業申請商標就沒有了意義,甚至白白浪費時間。
有很多商標權人認為成功注冊商標后就沒啥事了,其實不然,商標往往在注冊成功后出現問題的也不在少數,尤其是那些不重視規則的商標在其手中的死亡率大大提升,現在帶*來看看有哪些“花樣作死”。
1、改變注冊信息不變更;隨著規模的擴大與發展,一些企業會出現變更地址或公司名稱的情況,但是,對于已經注冊了商標的企業來說,一旦商標注冊人、注冊地址等已作注冊的事項發生改變,則必須向商標局申請變更相應的注冊事項。不按規定隨意變更注冊信息并屢教不改的,將有可能面臨商標“被死亡”的危險!
2、連續三年不使用;有一種業內話叫“商標撤三”,我國《商標法》規定,注冊商標“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撤三”成功后,你將失去該商標的專有權。當然,如果你覺得冤枉,也是可以申訴的。
商標做為企業的知識產權想要保護就要及時使用并在使用的時候不得更改商標的信息,很多企業在被商標撤三的時候,拿出來的證據不充分都是因為商標使用證據中的商標被更改了,不是原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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