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份是2018年*個一集的企業金額稅申報期,關于企業所得稅季度報稅的登記,聯貝小編校訂了表列出幾點重視分管行政機關,需要的打牌帶走。
一、2018年*季度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跨年度事項的處理
因上年度年報未報,很難明確前提小型微利企業,暫按上年度第四季度應納稅所得額及上上年金融業、財產、總數進行確認是否不符小型微利企業準則。
因上年度年報未報,納稅人以前年度可結轉后來年度彌補的虧損額無法確定,故納稅人只有先結束上年年度申報,*季度企業所得稅申報時才可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二、關于特定銀行業務季度申報填報到站
小編并不知道有小伙伴們至今對文檔中的第5行“特定業務計算出來的應納稅所得額”和第14行“特定業務繳費(征)所得稅率”依然有苦惱,小編這就整理出了相關的填報詳述,請往下看!
填報類別: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合作開發表〈中國共產黨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2015年版)等報表〉的發函》(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31號)內置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2015年版)及填報說明:
第5行“特定業務計算的應納稅所得額”:涉足房地產業開發等特定業務的納稅人,填報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的特定業務的應納稅所得額。房地產開發企業銷售未開工開發產品奪得的開售支出,按照稅收規定的預期計稅毛利氏率計算的預計毛利額去掉此行。
第14行“特定業務預繳(征)所得稅額”:填報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無法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塔樓企業總政府機構適當管理的覆蓋全國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駐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企業所得稅填入此行。
方面告知:
第5行的填報對象是房地產開發經營(基本建設行業歸類GB/T 4754-2017中行業標識符為7010)的納稅人,房地產租用經營(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中行業代碼為7040)的納稅人不能填報該欄次。請恰當可選擇行業代碼。
第14行的填報對象是針對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且經同意家中經營的;填報的稅額為該項目部按項目實際經營收入的0.2%,而且該筆預繳利息必須在企業所得稅季度申報時填入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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