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部分人問聯貝小編,申請蘇州商標駁回復審的法律知識?條件是什么?后面不想小編為*詢問關于嘉定商標駁回復審申請的議題吧。
一、申請嘉定商標駁回復審的法律知識?
1.商標駁回復審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四條。
對駁回申請、予以發函的商標,商標局原則書面告知商標注冊持有人。商標注冊申請人群起的,可以自接獲通知之日起十五日活潑商標面試一個委員會申請復審。商標得獎者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反駁拒絕,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特殊情況下只能延至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政府機構核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受害人對商標評審委員會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公安機關駁回。
2.商標駁回復審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六條。
法定期限續期,當事人對商標局給予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不申請復審或者對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復審決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訴的,駁回申請決定、不予注冊決定或者復審決定屆滿。
3.商標駁回復審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三十五條。
對可行性研究報送公告的商標駁回的,商標局應當征詢異議野蠻人被異議人斷言證據和理由,經調查查明后,自公告續簽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作出到底諭令注冊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異議人和被異議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
二、申請商標駁回復審的條件是什么?
1.駁回商標復審申請人不能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的原申請人,其他人不更具申請教師資格。
2.駁回商標復審申請,必須在法定月內內提出。
3.駁回商標復審申請的內容可,必須是被駁回的商標注冊申請書中的具體內容,復審理由必須針對商標局駁回理由。否則,該復審申請則被認作作廢。
以上就是聯貝小編對申請商標駁回復審的法律知識和條件的題目,如果您想知道更高關于商標駁回復審的知識,每天聽過注目月臺,小編會平常更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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