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在總結和評估實際執行效用并聽取發展局意見建議的基礎上,稅務總局對2014年版企業金額稅年度納稅申報表進行了優化、簡化,并于2017年12月推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
修訂后的《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2017年版)》由37張文檔組成,其中必填表2張,為《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今天,小編就為*詳細參考一下這兩張表單如何來填報。
必填表1:《企業基礎信息表》(A000000)
?清楚填報方法:
納稅人在填報申報表前,首先填報基礎信息表,為重新申報提供指引。基礎信息表主要段落僅限于整體信息、重組職責、企業主要股東及利率情況下等之外。有關項目填報說明如下:
1.“101報送納稅企業”:納稅人根據情況選擇。納稅人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57號)規定的全省、自治州、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管理機構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選擇“總機構(跨省)——符合《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納稅人為《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2第57號)第二條規定的不適用該公告的總機構,選擇“總機構(跨省)——不適用《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
納稅人為僅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此表稱同一地區)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總機構,選擇“總機構(省內)”;
納稅人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為須進行零碎年度申報并按比率納稅的分支機構,選擇“分支機構(須進行完整年度申報并按比例納稅)”,并登記就地繳納比例;
納稅人根據相關政策規定為須進行完整年度申報但不就地繳納所得稅的分支機構,選擇“分支機構(須進行完整年度申報但不就地繳納)”;
不是匯總納稅企業的納稅人選擇“否”。
2.“102所屬行業明細字符串”:根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標準填報納稅人的行業代碼。工業企業所屬行業代碼為06**至4690,不包括建筑業。所屬行業代碼為7010的房地產共同開發經營企業,可以填報表A105010中第21行至第29行。
3.“103資產總額(萬元)”:填報納稅人全年資產總額一集加權,單位為萬元,更改小數點后2位。資產總額季度平均數,具體計算式子如下:
季度平均水平=(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4.“104從業多人”:填報納稅人全年平均從業人數,從業人數是指與企業建起勞動親密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之和,依據和計算方法同“資產總額”炮管。
5.“105國家限制或禁止行業”:納稅人涉足國家限制和禁止行業,選擇“是”,其他選擇“否”。
6.“106非盈利性的組織”:非營利組織選擇“是”,其余企業選擇“否”。
7.“107長期存在境外關聯買賣”:納稅人存在境外關聯交易,選擇“是”,不存在選擇“否”。
8.“108股票公司”:納稅人根據情況,在境內上市的選擇“境內”;在境外(含香港)上市的選擇“境外”;其他選擇“否”。
9.“109從事股權投資業務”:從事股權投資業務的企業(包括集團公司公司總部、創業投資企業等),選擇“是”,其余企業選擇“否”。
10.“110適用的稅務準則或會計制度”:納稅人根據使用的會計準則或會計制度選擇。
11.“201發生資產(股權)國資委特殊性稅務處理事項”:企業根據情況,發生資產(股權)劃轉特殊性稅務處理事項,選擇“是”,并填報表A105100;未發生選擇“否”。
12.“202發生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遞延納稅事項”:企業根據情況,發生非貨幣性資產投資遞延納稅事項,選擇“是”,并填報表A105100;未發生選擇“否”。
13.“203發生技術股東遞延納稅事項”:企業發生技術入股遞延納稅事項,選擇“是”,并填報表A105100;未發生選擇“否”。
14.“204發生企業重組事項”:企業發生重組事項,根據情況選擇稅務處理方式,并填報204-1至204-4及表A105100;未發生選擇“否”。
15.“204-1重組開始時間”:填報企業本次重組交易開始時間。
16.“204-2重組完工時間”:填報企業本次重組完成時間或預計完成時間。
17.“204-3重組交易類型”:企業根據重組交易類型,選擇填報“法律型式發生變化”“債務重組”“股權收購”“資產收購”“重組”“分立”。
18.“204-4企業在重組業務中所屬當事方類型”:企業選擇填報在重組業務中所屬當事方類型。“交易類型”選擇“債務重組”的,選擇填報“債務人”或“債權人”;“交易類型”選擇“股權收購”的,選擇填報“收購方”“轉讓方”或“被收購企業”;“交易類型”選擇“資產收購”的,選擇填報“收購方”或“轉讓方”;“交易類型”選擇“合并”的,選擇填報“合并企業”“被合并企業”或“被合并企業股東”;“交易類型”選擇“分立”的,選擇填報“分立企業”“被分立企業”或“被分立企業股東”。
19.“300企業主要股東及分紅情況”:填報本企業投資比例前10位的股東情況。包括股東名稱,證件種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身份證、護照等),證件號碼(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納稅人識別號、組織機構代碼號、身份證號、護照號等),投資比例,當時(決議日)分配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金額,國籍法(注冊地址)。高達十位的其余股東,有關數據合計后填在“其余股東合計”行。
企業主要股東為國外非居民企業的,證件種類和證件號碼可不填寫。
必填表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A100000)
? 正確填報方法:
本表為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企業應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以下簡稱稅法)、相關稅收政策,以及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派出機構會計準則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的規定,計算填報納稅人利潤總額、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征稅等有關項目。
企業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及應納所得稅時,企業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的,應當按照稅收規定計算。稅收規定不明確的,在沒有明確規定之前,暫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計算。
一、表體項目
本表是在納稅人會計利潤總額的基礎上,加減納稅調整等金額后計算出“納稅調整后所得”。會計與稅法的差異(包括總收入類、扣除類、資產類等差異)通過《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集中填報。
本表包括利潤總額計算、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納稅額計算三個部分。
1.“利潤總額計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計算填報。實行企業會計準則、小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會計制度、分行業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直接取材自利潤表;實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收入支出表;實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納稅人其數據取自業務活動表;實行其他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根據本表項目進行分析填報。
2.“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和“應納稅額計算”中的項目,除根據主表命題關系計算的外,通過附圖必要欄次填報。
二、行次說明
第1-13行參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填寫。
1.第1行“營業收入”: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奪得的收入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根據《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根據《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根據《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2.第2行“營業成本”項目:填報納稅人主要經營業務和其他經營業務發生的成本總額。本行根據“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成本”的數額填報。一般企業納稅人根據《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根據《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非營利組織等納稅人,根據《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3.第3行“稅賦及添加”:填報納稅人經營活動發生的價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耕地增值稅和教育費附加等相關稅費。本行根據納稅人相關會計科目填報。納稅人在其他會計科目核算的稅金不得重復填報。
4.第4行“銷售費用”:填報納稅人在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本行根據《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不同的“銷售費用”填報。
5.第5行“管理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組織和管理企業生產經營發生的管理費用。本行根據《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管理費用”填報。
6.第6行“財務費用”:填報納稅人為籌集生產經營所需資金等發生的出資費用。本行根據《期間費用明細表》(A104000)中對應的“財務費用”填報。
7.第7行“資產減值損失”:填報納稅人計提各項資產準備發生的減值損失。本行根據企業“資產減值損失”科目上的數額填報。實行其他會計制度的比照填報。
8.第8行“公允價值變更收益”:填報納稅人在初始確認時區分為以公允價值計算且其變動少于當期算學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負債,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以及采用公允價值讓玩家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共通工具和套期業務中公允價值變動形成的應計入當期損益的利得或損失。本行根據企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科目的數額填報,損失以“-”號填列。
9.第9行“投資收益”:填報納稅人以各種方式對外投資確認所取得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根據企業“投資收益”科目的數額計算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的納稅人根據“其他收入”科目中的投資收益金額分析填報,損失以“-”號填列。實行其他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比照填報。
10.第10行“營業利潤”:填報納稅人當期的營業利潤。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1.第11行“營業外收入”:填報納稅人取得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收入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根據《一般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根據《金融企業收入明細表》(A101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根據《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2.第12行“營業外支出”:填報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各項支出的金額。一般企業納稅人根據《一般企業成本支出明細表》(A102010)填報;金融企業納稅人根據《金融企業支出明細表》(A102020)填報;實行事業單位會計準則或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的納稅人根據《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收入、支出明細表》(A103000)填報。
13.第13行“利潤總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利潤總額。根據上述項目計算填列。
14.第14行“境外所得”:填報納稅人取得的境外所得且已計入利潤總額的金額。本行根據《境外所得納稅調整后所得明細表》(A108010)填報。
15.第15行“納稅調整下降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增加的金額。本行根據《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增金額”列填報。
16.第16行“納稅調整減低額”:填報納稅人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不一致,進行納稅調整減少的金額。本行根據《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A105000)“調減金額”列填報。
17.第17行“征收、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填報屬于稅收規定免稅收入、減計收入、加計扣除金額。本行根據《免稅、減計收入及加計扣除優惠政策明細表》(A107010)填報。
18.第18行“境外應稅所得抵減境內虧損”:當納稅人選擇不能境外所得抵減境內虧損時,填報0;當納稅人選擇用境外所得抵減境內虧損時,填報境外所得抵減當年度境內虧損的金額,用境外所得克服以前年度境內虧損的,填報《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
19.第19行“納稅調整后所得”:填報納稅人經過納稅調整、稅收優惠、境外所得計算后的所得額。
20.第20行“所得減免”:填報屬于稅收規定所得減免金額。本行根據《所得減免優惠明細表》(A107020)填報。
21.第21行“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可在總額彌補的以前年度虧損數額,本行根據《企業所得稅彌補虧損明細表》(A106000)填報。
22.第22行“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填報根據稅收規定應抵扣的應納稅所得額。本行根據《抵扣應納稅所得額明細表》(A107030)填報。
23.第23行“應納稅所得額”:金額等于本表第19-20-21-22行計算結果。本行不得為負號。按照上述行次順序計算結果本行為負數,本行金額填零。
24.第24行“稅率”:填報稅收規定的稅率25%。
25.第25行“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于本表第23×24行。
26.第26行“減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稅收規定實際減免的企業所得稅額。本行根據《減免所得稅優惠明細表》(A107040)填報。
27.第27行“抵免所得稅額”:填報企業當年的應納所得稅額中抵免的金額。本行根據《稅額抵免優惠明細表》(A107050)填報。
28.第28行“應納稅額”:金額等于本表第25-26-27行。
29.第29行“境外所得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源自中國境外的所得,按照我國稅收規定計算的應納所得稅額。本行根據《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0.第30行“境外所得抵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來源于中國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境外稅收法律以及相關規定應繳納并實際繳納(包括視同已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性質的所得稅(核定抵免稅款)。本行根據《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明細表》(A108000)填報。
31.第31行“實際應納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的實際應納所得稅額。金額等于本表第28+29-30行。
32.第32行“本年截止實際已繳納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按照稅收規定本納稅年度已在月(季)度累計預繳的所得稅額,包括按照稅收規定的特定業務已預繳(征)的所得稅額,建筑企業總機構直接管理的跨地區設立的項目部按規定向項目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預繳的所得稅額。
33.第33行“本年應補(退)的所得稅額”:填報納稅人當期應補(退)的所得稅額。金額等于本表第31-32行。
34.第34行“總機構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在總機構所在地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5.第35行“稅收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按照稅收規定財政集中分配本年應補(退)所得稅款。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36.第36行“總機構主體生產經營主管分攤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填報匯總納稅的總機構所屬的具有主體生產經營管理機構的部門按照稅收規定應分攤的本年應補(退)所得稅額。本行根據《跨地區經營匯總納稅企業年度分攤企業所得稅明細表》(A109000)填報。
?特別提醒:1.第1行=表A101010第1行或表A101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2+3+4+5+6行或表A103000第11+12+13+14+15行。
2.第2行=表A102010第1行或表A102020第1行或表A103000第19+20+21+22行或表A103000第25+26+27行。
3.第4行=表A104000第26行第1列。
4.第5行=表A104000第26行第3列。
5.第6行=表A104000第26行第5列。
6.第9行=表A103000第8行或者第16行(僅限于填報表A103000的納稅人,其他納稅人根據財務核算情況自行填寫)。
7.第11行=表A101010第16行或表A101020第35行或表A103000第9行或第17行。
8.第12行=表A102010第16行或表A102020第33行或表A103000第23行或第28行。
9.第14行=表A108010第14列合計-第11列合計。
10.第15行=表A105000第45行第3列。
11.第16行=表A105000第45行第4列。
12.第17行=表A107010第31行。
13.第18行:
(1)當A100000第13-14+15-16-17行≥0,第18行=0;
(2)當A100000第13-14+15-16-17<0且表A108000第5列合計行≥0,表A108000第6列合計行>0時,第18行=表A108000第5列合計行與表A100000第13-14+15-16-17行整數的孰小值;
(3)當A100000第13-14+15-16-17<0且表A108000第5列合計行≥0,表A108000第6列合計行=0時,第18行=0。
14.第19行=表A100000第13-14+15-16-17+18行。
15.第20行:
當第19行≤0時,本行填報0;
當第19行>0時,
(1)A107020表合計行第11列≤表A100000第19行,本行=表A107020合計行第11列;
(2)A107020表合計行第11列>表A100000第19行,本行=表A100000第19行。
16.第21行=表A106000第6行第10列。
17.第22行=表A107030第15行第1列。
18.第26行=表A107040第32行。
19.第27行=表A107050第7行第11列。
20.第29行=表A108000第9列合計。
21.第30行=表A108000第19列合計。
22.第34行=表A109000第12+16行。
23.第35行=表A109000第13行。
24.第36行=表A109000第15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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