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定,清算組應當自解散原因發生之日起15日內成立,并開始清算。因此,個人獨資公司解散后,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關于如何建立個人獨資公司的清算組,聯貝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個人獨資公司如何成立清算組。
1.個人獨資公司解散后,應在解散后15天內成立清算組。清算組由公司股東組成,一人由一名股東清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五十七條一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機構適用本節的規定;本節未規定的,適用本章*節和第二節的規定。
本法所稱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百八十三條公司因本法*百八十條第(一)項、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規定解散的,應當自解散原因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有限責任公司的清算組由股東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組由董事或者股東大會確定的人員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債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的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申請,并及時組織清算組進行清算。
二、一人有限公司有哪些特點?
1.股東為一人。一人公司的投資者只有一人,即股東。股東可以是自然人或法人。這就是一人公司與一般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一般來說,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是兩人或兩人以上。一人公司的這一特點也反映了其與個人獨資企業的區別。后者的投資者只能是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
2.股東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一人公司的本質特征與有限公司相同,即股東僅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獨立承擔全部財產的責任。當公司財產不足以償還債務時,股東不承擔連帶責任。這是一人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的本質區別。
3.組織的簡化。由于一人公司只有一投資者,因此沒有股東大會?!豆痉ā逢P于股東大會行使的職權,由一人公司的股東獨自行使。至于一人公司是否設立董事會。監事會,由公司章程規定,可以設立或者不設立,法律沒有規定必須設立。
通過以上分析,應當在解散原因之日起15日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因此,公司解散后,應當在15日內成立清算組,對公司進行清算。如果需要幫助,讀者可以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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