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可簡單可復雜,但越來越多企業注重商標,當注冊商標發現他人已經成功注冊商標,想要盡快使用的方法就是購買公司轉讓商標,那么公司轉讓商標前都有哪些須知?
如果轉讓的商標還未完成注冊,那“購買”此類商標的風險還是很大的。了解商標的實時狀態,如果一切正常再買也不遲。
假設商標已被轉讓人質押了再轉讓給你,這樣的商標堅決不能要。一旦該商標所擔保的債務不能清償,質押權人(債權人)有權以該商標專用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商標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
一定要了解與你交易的人是否有權利處置該商標。如果商標是共有的,他需要經過共有人同意才能轉讓該商標。你可以通過查驗商標注冊證書、商標轉讓合同、交易授權書等材料來確定商標的權利人是誰,以此確定轉讓人是否有權處置該商標。
根據《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注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均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所以*在“購買”商標前,一定要弄清該商標是否已變成通用名稱。
受讓方要了解清楚轉讓方是否在轉讓商標之前有無許可給其他公司使用此商標。根據2002年《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十條規定,“注冊商標的轉讓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也就是商標被轉讓后,被許可人在許可合同有|效期內依舊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人會產生不利影響。對于轉讓在先被許可給他人使用的商標,轉受讓雙方就此問題達成協議以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麻煩。
商標法第四十二條二款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轉讓商標前,受讓人應當向轉讓人確認其是否持有擬轉讓商標的近似商標。如果有類似商標,受讓方應通知轉讓方一起轉讓類似商標,以避免將來發生不必要的爭議。
以上就是聯貝為*講解的內容,如果您遇到了難點問題或者您對以上內容有疑問或者您還想了解相關資訊可以與我司取得聯系,不論您是要進行公司注冊、公司變更、代理記賬等業務都可以咨詢聯貝,我司有一批經驗豐富的團隊,將為您提供貼心的服務,讓您放心且安心。我們能給創業者完善的服務和疑難解答,在您的經營道路上,我們一路同行。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