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5日,人社部發布《香港澳門臺灣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規定了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的6種情形。
一、在內地就業港澳臺居民
1、在內地(大陸)依法注冊或者登記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基金會、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組織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用人單位)依法聘雇的港澳臺居民,應當依法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和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
也就是說,與內地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的港澳臺居民,必須依法參加5險。
2、在內地(大陸)依法從事個體工商經營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參照注冊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3、在內地靈活就業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參照居住地有關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
4、在內地(大陸)就業時已經達到內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港澳臺居民,可以參加居住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二、在內地非就業港澳臺居民
5、在內地(大陸)居住且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的未就業港澳臺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6、在內地(大陸)就讀的港澳臺大學生,按照屬地原則自愿參加高等教育機構所在地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引用資料:關注企業稅收籌劃:如何打造合理納稅方案?
解決時間:2022-02-22 0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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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登記
一、登記范圍市區行政區域內的所有用人單位,包括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城鎮各類企業及個體工商戶。
二、報送材料1.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上級主管部門批準成立文件,或其他批準執業證件(均需原件和復印件);2.國家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單位開戶銀行全稱及帳號。
三、辦理程序1.單位在領取工商營業執照或上級批準成立之日起30日內,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登記(開戶)手續。
2.單位領取《社會保險登記表》,填寫完整并蓋章。
3.社保經辦機構核發《社會保險登記證》正本及紙質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