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公司現享受15%的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現公司準備注銷,清算所得應適用什么稅率?能否按優惠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高新技術企業清算能否按優惠稅率納稅?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清算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0號)第四條規定,企業應將整個清算期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計算清算所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函〔2009〕388號)附件2《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清算所得稅申報表及附表填報說明》第12行“稅率”明確“填報企業所得稅法規定的稅率25%”。
根據上述規定,貴公司清算期間作為一個獨立的納稅年度,清算所得依照25%的法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引用資料:代理記賬:新公司建賬準則,節資增效不是夢
解決時間:2021-12-04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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