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任何公司類型都有注冊資金項目,注冊資金對于公司來說也可以很好的彰顯自己的實力,隨著*不斷的經營注冊資金有時候也需要變換,那么什么情況要減少注冊資本?一起跟聯貝小編了解吧!
給大伙兒簡單羅列一下公司減少注冊資本的狀況:
1、原注冊資金太多,發覺資產閑置不用太多,在沒有干擾一切正常企業運營的情形下,投資人(股東會或股東大會)可以根據探討決策減少注冊資金;
2、被相關行政單位勒令減少注冊資本,即被工商局、稅收查帳后,覺得損害比較嚴重或資產不實,務必減少注冊資本;
3、業務范圍的變動或繳稅方法的變動,涉及到業務范圍內實際項目或繳稅種類有注冊資本規定的,如國際貨運代理中的國際海運代理,務必超過500萬余元;如一般納稅人,務必超過50萬余元。如果不牽涉到這種,那么就不用資金投入那麼多的錢,當然還可以決策減少。
4、更改企業性質時,有限責任公司務必超過500萬,但一般責任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控投的較低額度為3萬。假如有限責任公司改成一般責任有限公司,注冊資本當然可以減少。
減少注冊資本在公司企業里也算得上較為常用的,這也是為了更好地公司可以能夠更好地發展趨勢,適時地開展戰略性調節,合理地減少公司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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