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公司時,應確定公司名稱、公司經營范圍、公司經營年限等問題。如果您向公司登記機構申請設立公司登記,您需要提供更多的材料,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公司章程等。如何選擇公司的經營年限?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有所幫助。
一、如何選擇設立公司的經營年限。
公司成立時,公司的經營年限由股東協商確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注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二十五條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規定下列事項:
(一)公司名稱及住所;
(二)公司經營范圍;
(三)公司注冊資本;
(四)股東姓名或者名稱;
(五)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時間;
(六)公司機構及其生產方式.職權.議事規則;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東大會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
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字蓋章。
*百八十條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規定的營業期屆滿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二)解散股東大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
(三)因公司合并或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撤銷;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百八十二條的規定解散。
二、公司設立登記材料要準備哪些?
按照先照后證的原則,設立公司在工商局提交的材料有: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全體股東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證書(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和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本人簽字);具體委托事項。委托人的權限。委托期限。
3.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股東為自然人的,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
4.股東主體資格證書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私營非企業單位的,提交私營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5.董事、監事、經理的工作文件和身份證明復印件;(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序,提交股東大會決議、董事會決議或其他有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由股東簽署(自然人以外的股東加蓋公章),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署。
通過以上分析,根據規定,設立公司需要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應確定公司的經營范圍、經營期限等內容。因此,公司的經營期限由股東協商確定,并在公司章程中注明。如果需要幫助,讀者可以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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