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進行公司審計的時候需要按要求出示審計報告,但是在編寫的時候*經常會出現一些問題,那么有哪些常見問題我們可以避免呢?下面小編就在本文中為*帶來解答,感興趣的千萬不要錯過了!
總體來說,審計人員編寫、出具審計報告,應盡力避免出現以下這些情況:
1、報告內容前后矛盾。該類情況是指審計評價意見與發現問題、審計建議等內容存在前后矛盾,如在審計評價中予以肯定的方面,卻發現存在違規問題;未發現問題的方面,卻提出審計建議等。因此,有關這一問題,審計人員需提高責任心,注重報告中前后內容的一致性。
2、報告內容表述錯誤。此類情況在審計報告中頗為常見。常見情形包含:(1)部分詞語運用錯誤,如“截止”與“截至”相混淆;(2)報告中引用的法規未列明發文號和條款或引用法規名稱不規范;(3)報告引用已過時失效的法規或將發布規章制度的通知文號與附件搭配使用;(4)企業、單位名稱首次出現時使用簡稱等等。
3、文章結構層次序數顛倒。有關于這方面的問題,審計人員需注意,在編寫審計報告時,公文結構層次序數依次為:*層為“一、”,第二層為“(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在“1”后應標齊線小圓點,而非頓號。序號如加括號,后面不加其他標點符號。用“*”表示順序時,應在其后用逗號,而非頓號等。
4、標點符號使用錯誤。在某些情況下,標點符號運用錯誤也極容易造成審計內容歧義或人們對報告內容產生誤讀。所以,審計人員在編寫審計報告過程中,還應注意各類標點的規范運用。進而以確保報告出具合乎規范,以提升報告的專業化水平。
5、計量單位標注不規范。有關于此方面問題,其主要是指在同一份審計業務報告中,審計人員使用的金額單位不夠統一。因此,在撰寫審計報告時,審計人員需在遵循基本前提下,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盡量保持金額單位的前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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