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市場經濟的大大貼近和蓬勃發展,企業參與的各種經濟交往逐漸增多,企業登記工作已成為企業保護自身交易安全和秩序以及國家行政的機構全權負責管理企業的不可忽視渠道,但是長寧公司注冊前需要防范哪些法律風險您都告訴嗎,下面聯貝小編就帶*來想到吧。
一、企業設立登記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一)設立登記概念
是指將企業設立的相關事項上報企業的登記注冊機關,由企業的登記注冊機關依法審查、核準后,頒發營業許可的過程。
(二)企業名稱不適宜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1.法律風險:無法登記注冊的企業名稱,在使用中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或者負面影響他人權利權益的,不應認定為不適宜的企業名稱予以解釋。如企業名稱與他人在先享有盛名商標相沖突,可能欺騙公眾或者對公眾造成誤解的,相關權利人可向企業名稱登記分管機關申請撤銷該企業名稱登記,并可依法追究該企業的侵權全責。
2.風險防范:為避免企業名稱與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沖突,應當告知進行商標查詢。同時為有效保護自己的企業字號不被他人以商標形式注冊,建議在企業名稱登記后及時將該企業字號在調整類別上申請商標注冊,予以商標保護。
(三)出資缺失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根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公司股東或發起人需要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定論的出資額。以貨幣出資的,要將出資足額存入指定的中央銀行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要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廈門長寧公司注冊資本詳述)
1.出資瑕疵種類:(1)出資評估不實,即出資人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時,其評估價額高于出資財產的實際價額。(2)捏造出資,指出資人違反法律規定未履行出資,通過虛假手段拿下驗資機構驗資證明,從而造成表面上出資,但實際上并未出資的情形。(3)抽逃出資。指出資人在公司成立后,將其所征稅的出資額暗中抽逃撤回卻仍保存股東身份的行為。
2.法律風險:對虛報注冊資本、審核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詐騙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應由公司登記機關私自變更,處以罰金;劇情造成的除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外,未繳納所認繳的出資、出資評估不實、虛假出資、抽逃出資的股東,還應當向已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負起違約責任,同時應當向公司承擔差額補繳責任,并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甚至刑事法律責任。
3.出資瑕疵的法律風險防范:企業應設有工作流程,嚴格按企業工作流程規范、審核,按國家法律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以避免常見抽逃出資惹來的法律后果。
(四)經營范圍的法律風險與防范
1.經營范圍分類。分成許可經營項目和一般經營項目。
2.法律風險:企業未獲批覆、登記或者違反相關規定超經營范圍經營的,尤其是許可經營項目,屬非法經營,由企業登記機關依據《無照經營違法犯罪取締辦法》予以查處,可處以沒收非法額度、罰款一直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刑罰,同時企業還將承擔因此可能致使的合同有罪的法律后果。
3.風險防范:企業應在核準的經營范圍內開展經營業務。有后軸審批的許可經營范圍應當及時辦理前置審批,在經營過程中不但要注意本企業經營不能超越經營范圍,還要注意審核合同解約對方是否超越經營范圍,以避免無效合同的產生及經濟嚴重損失的發生。
通過辨認設立登記的工作流程中每個參賽者存在的風險點,建立起前提的工作流程;按照法律規定獲取登記所需的資料,使整個設立工作程序規范化、合法化。同時通過加強與工商登記機關的溝通,力圖所報送的資料愈發滿足登記規定,對可能存在的風險,也能得到更直接的指導和設法,維護好出資人利益。
二、變更登記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一)變更登記概念
是指當企業主要的注冊登記事項發生發生變化時,企業將其變化的事項上報原登記注冊機關,由原登記注冊機關依法對該變化的事項進行審查、核準并換發新的執照的過程。它是企業在注冊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時保持合法地位所能夠的法律手續。(公司變更項目及公司變更流程,附企業變更所需材料清單)
(二)變更登記的法律風險
企業變更登記應在法定的有效期內進行,繳交不辦理的,工商登記機構將予以處罰,風險發生。如《公司法》第73條規定:“公司登記事項發生變更時,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變更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登記;逾期不登記的,處以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公司未依照本條例規定辦理有關備案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限期辦理;逾期未辦理的,處以三萬元以下罰款。”
(三)變更登記法律風險防范
1.規范變更登記的工作流程,通過建立流程,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收集和獲取變更所需的資料,并針對企業經營中的各種變化,及時進行變更登記按鈕,以免影響正常生產經營。
2.做好變更登記審查。審查變更事項是否合法合規,在變更資料的收集和變更事項的法律程序上都必須依法進行,避免因不當操作造成嚴重后果。
3.加強與工商登記機關的協同、溝通,確保變更事項的登記材料符合法律規定,履行必要的程序,準備充分的變更材料,可以*大化避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利益沖突。
三、企業注銷登記的法律風險及防范
(一)注銷登記概念
是指當企業再次出現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被撤銷或其他原因終止經營而解散時,企業將有關材料或份文件上報企業原登記注冊機關,由原登記注冊機關依法審查、核準,以終止企業法律地位的必經程序。
(二)注銷登記法律風險
1.未進行清算注銷的企業將導致吊銷營業執照(如被吊銷或被撤銷方可辦理注銷登記),參與相關處罰的后果。企業的債權債務由企業開辦單位交由清理,公司應由股東負責清理并承擔相應責任,且法定代表人三年內不得轉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2.債權人可申請法庭成立清算組。逾期不成立清算組的,債權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有關人員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
3.股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未在法定期限內成立清算組開始清算,導致公司財產貶值、流失、損毀或者滅失,或未經清算即辦理注銷登記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提倡其在造成損失范圍內對公司債務承擔賠償及償付責任。
4.股東承擔連帶責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東因怠于履行保障,導致公司主要財產、賬冊、重要文件等滅失,無法進行清算,債權人可主張其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實踐中,部分企業怕清算程序繁瑣而不進行清算,不進行注銷登記,直接將已喪失企業新功能和業務的企業“擱置”,認為是自生自滅,致使債權債務的關系未獲及時清結,影響了債權人的利益,擾亂了正常的經濟秩序,同時也給出資人帶來潛在的訴訟法律風險。
(三)注銷登記的法律風險防范
1.找出注銷登記中的風險點,做好風險分析,建立相關制度加以防范和控制。如對清算報告、股東草案的簽署、對審計事務所的招聘等建立相關制度規定加以控制,避免出現虛假報告、文件等,上升因不當操作給出資人造成損失,產生遺留問題。
2.企業注銷時應按法定程序及時依法組成清算組進行清算,辦理注銷登記。
四、企業年度年檢法律風險與防范
(一)企業年度年檢(以下簡稱年檢)概念
是企業注冊登記機關依法按年度根據企業提交的年檢材料(公司注冊好后,如何辦理工商年檢?),對與企業注冊登記事項有關的原因進行定期檢查的監督管理制度。
(二)并未按期年檢的法律風險
企業不按照規定接受年度驗證的,由企業登記機關責令其限期接受年度檢驗。不屬于公司的,并處以1~10萬元罰款。屬于分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及其分支機構、出使從事經營社區活動的歐美(區域)企業,以及其他經營單位的,并處以3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及其分支機構的,并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
企業在責令的期限內未接受年檢的,由企業登記機關予以公告。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仍未接受年檢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三)企業年檢風險防范
1.日常的工作中,依照年檢審查的內容規定,建立起與企業年檢相關的管理制度及工作流程。
2.收集企業在年度變化中的重要事項的變更,并做好相關記載。
3.注意每年年檢政策的變化,對年檢要求的事項做好資料收集和完善,確保提交的年檢材料齊全、內容完整,避免出現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事由發生。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