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是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公務員應當遵守法律紀律,特別是十八屆全國代表大會后,如八項紀律規定,違反,嚴厲處罰,公務員可以投資成立公司嗎?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知識,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公務員能否出資設立公司。
公務員不能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因此公務員不得設立營利性經營企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第五十九條公務員應當遵紀守法,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散布損害憲法權威、中國共產黨和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參加反對憲法、中國共產黨領導和國家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
(二)組織或者參加非法組織,組織或者參加罷工;
(三)挑撥、破壞民族關系、參與民族分裂活動或者組織,利用宗教活動破壞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
(四)不負責任,不作為,玩忽職守,耽誤工作;
(五)拒絕執行上級依法作出的決定和命令;
(六)壓制或打擊批評、上訴、控告、檢舉報復;
(七)欺詐、誤導、欺騙領導和公眾;
(八)貪污賄賂,利用職務為自己或他人謀取私利;
(九)違反財務紀律,浪費國家資金;
(十)濫用職權,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一)泄露國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
(十二)在對外交往中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十三)參與或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
(十四)違反職業道德、社會道德和家庭美德;
(十五)違反有關規定參與禁止的網絡傳播或者網絡活動;
(十六)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活動的,兼任企業或者其他營利組織的職務;
(十七)曠工或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
(十八)其他違紀違法行為。
通過以上分析,根據規定,公務員不得違反有關規定從事或參與營利活動,并在企業或其他營利組織中擔任職務。因此,公務員不得投資于設立營利性企業。如果需要幫助,讀者可以咨詢聯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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