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一句話了,發票上的幾個不危險,嚴重損失適當近百萬,意見每個會計師人都要攻讀下。
一、吃一塹,長一智
今天巧遇的公司公司的財務負責人跟我責罵,說是這次兼理提調該企業的時候,反駁企業大量依賴于贏得的專票不符合規定的震蕩,其中所述2017年度的生活費990萬元,取得是一般計稅征收率11%的專票,實際上由于私人方會計計票太大意,在發票斜體字欄漏填了所有權地址,從而造成他公司98.11萬元的進項稅負不能抵扣!
這實在發票上漏填幾個字,損失近百萬!吃一塹、長一智吧!
二、涉稅警惕
1、納稅人無論發給的是增值稅專用發票還是普通發票,都應在備注欄加注不動產的具體地址。
2、無論是另行開具還是稅務本部代開,都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3、未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的發票,都不屬于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
4、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存在不得抵扣增值稅的可能性、同時也有不得歐元支付的涉稅風險。
三、快來看政策
1、《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性拉出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驗區有關稅收征收管理依法的公報》(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出租不動產,納稅人自行開具或者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備注欄注明不動產的詳細地址。
2、《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缺陷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規定,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收轉帳。
3、《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可拆卸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規章定: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不符合法律、司法法規或者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規定的,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是指增值稅專用發票、中國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作物注資發票、農產品銷售發票和完稅憑證。
4、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證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 企業取得擅自郵票、竊取、查證、終止、開票方非法取得、虛開、個人資料不規范等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下述原稱“有違規發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等相關規定的其他本體憑證(以下簡稱“不合規其他外部憑證”),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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