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生活中很多時候,人們生產的產品是可以去申請商標和版權的,這兩樣都是知識產權也會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面對這樣的情況,那么如果申請商標有必要再申請版權嗎?以下由聯貝小編為您解答相關內容。
一、申請商標了是否仍需重新申請著作權。
商標注冊后,是否存在必須注冊的版權,由作者自主決定,版權由作者自愿申請,但商標與版權是兩種不同的權利。
“自愿登記工作試行辦法”
第1條為了維護作者或其他作品用戶的合法權益,有利于解決著作權糾紛,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2條作品為自愿登記,作品無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第3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版權局負責轄區內的作者或其他持有者的作品登記。負責外國及臺灣、香港、澳門地區的作者或其他持有者的作品登記工作。
第4條作品登記申請人應為作者.享有著作權的其他公民.法人、非法人及專有權所有者及其代理人。
二、已經注冊的文字商標圖形是否要申請版權。
要,圖片加文字可以注冊版權。
版權,即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所擁有的權利(包括財產權.個人)。著作權為一種知識產權,由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及文學.音樂.戲劇.繪畫.雕塑.攝影和電影攝影等構成。
而圖形化之后的著作權化登記,則是作品創作時間的有力證明。圖示符號、圖形商標是一種藝術作品,屬于著作權。如圖形沒有著作權登記,容易被他人搶注為商標或者成為他人的企業標志。如發現侵權現象,則不能提供有力的創作證據。如對圖形進行了權利登記,發現存在侵權現象,可以進行強有力的對抗。
現在*了解到在申請商標之后,是否有必要進行注冊的版權,則由作者自行決定。著作權由作者自愿申請,但商標與著作權不同,希望*理解。所以小編整理了以上內容,如有任何疑問,可向聯貝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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