軟件著作權在使用中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此外,計算機軟件規定還保護了軟件著作權。那么軟件著作權的權利范圍是什么?今日,聯貝小編整理出以下內容為您答疑解惑,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軟件著作權包含哪些權利?
(1)出版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開的權利;
(2)署名權,即指示開發者身份,在軟件上署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件進行補充、刪節或改變指令、語句順序的權利;
(4)復制權,即制作一個或多個軟件的權利;
(5)發行權,即通過出售或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原件或復制件的權利;
(6)租賃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軟件的權利,但軟件不是租賃的主要目標;
(7)信息網絡傳播權,即通過有線或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在個人選擇的時間和地點獲得軟件的權利;
(8)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轉換為另一種自然語言的權利;
(9)軟件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
軟件版權人可以允許他人行使其軟件版權,并有權獲得報酬。
軟件版權人可以全部或部分轉讓其軟件版權,并有權獲得報酬。
二、軟件著作權侵權的后果。
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根據情況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
(1)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對其軟件進行發布或登記;
(2)將他人軟件作為自己的軟件發布或登記;
(3)未經合作伙伴許可,將與他人合作開發的軟件作為自己單獨完成的軟件發布或登記;
(4)在他人軟件上署名或者更改他人軟件上的署名;
(5)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對軟件進行修改、翻譯;
(6)其他侵犯軟件著作權的行為。
第二,未經軟件著作權人許可,有下列侵權行為的,應當承擔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同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著作權行政部門應當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銷毀侵權復制品,可以并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著作權行政部門可以沒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權復制品的材料、工具、設備等。;違反刑法的,依照刑法關于侵犯著作權、銷售侵權復制品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復制或部分復制著作權人的軟件;
(2)向公眾發行.出租.通過信息網絡傳播版權人軟件的;
(3)故意避免或者破壞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軟件著作權而采取的技術措施;
(4)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軟件權利管理電子信息的;
(5)轉讓或者許可他人行使著作權人的軟件著作權。
有前款*項或者第二項行為的,可以并處100元或者價值金額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三項、第四項或者第五項行為的,可以并處20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般來說,獲得版權證書的時間約為30個工作日。申請注冊的軟件應當獨立開發,或者經原著作權人許可修改原軟件后,在功能或者性能上有重要改進的軟件。希望上述對軟件著作權內容的介紹,對*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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