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剛剛進行創業的朋友可能會誤以為只要設立登記以后就萬事大吉,然而并非如此,后續還要有一些事項需要辦理,可千萬不要忽略,否則可能就會功虧一簣了。那到底有哪些事項后續需要辦理呢?
一、辦理稅務登記
依法納稅是公司的法定義務,辦理稅務登記是納稅的程序性要求。因此一定要到公司住所地轄區稅務局辦理登記手續,如果沒有進行稅務登記,那公司成立是不完整的。
二、開辦銀行賬戶
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到相關銀行辦理開設公司賬戶。至于到哪家銀行辦理賬戶,主要根據公司住所或者營業的方便來選擇,一般都選擇離自己較近的銀行或者服務快捷周到的銀行。
三、刻制公章
公章是代表公司的主要標志。刻制公章時,應先到公安機關備案,否則刻制公章的部門是會拒絕刻制的。只有辦理刻制公章備案后,公司的公章才能被刻制出來,才可以使用。
四、購領發票
發票是公司業務運營的必備財會憑證,但發票不是任意領取的。領取發票前,必須辦理稅務登記。否則,發票管理機關是不會提供發票的。
五、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
公司登記后,不可忽視的是向股東簽發出資證明。在證明上載明股東姓名和出資額及出資時間,此證明可以證明股東在公司的身份和地位,同時也是辦理股權轉讓的必備文件。
六、辦理后置審批
公司成立后,有許多行業還需要辦理后置審批。只有辦理后置審批,公司才能開展活動。否則,公司運營就不合法。
公司成立后的需要注意事項大概就是這些,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在注冊公司的過程中遇到任何問題,歡迎到聯貝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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