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19 年 12 月開始,我國很多自貿區開始實施證照分離的制度,將審批會直接取消,審批從此改為備案。涉及到眾多城市的自由貿易試驗區。
*新的4 個主要變化:
1 建立清單管理制度
建立清單,所有的涉及到的企業全部納入到清單管理,對每一個事項都要逐步明確名稱、依據、審批、措施等內容,并需要將調整后的更新向社會公布,讓社會監督,在清單之外的事情,不能違反限制進入相關行業和領域,企業在獲取營業執照后就可以開展經營活動。
2 審批被直接取消
對于市場可以自己調節的,行業、中介等能實現自律管理的線管企業,應該這直接取消審批。
在取消審批之后,企業只要有營業執照就可以經營,有關部門會根據試產監督部門上傳推送的企業名單等信息進行事后監管,將有關企業納入到監管的范圍內。
3 審批改成備案
上面說的企業可以取消審批,需要企業及時提供有關信息給有關部門,這樣可以方面部門進行有效的行業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審批崗位備案需要防止通過備案進行審批的行為。
審批改成備案選擇上按照多證合一的方式進行,要求是在企業登記注冊的環節統一處理,試產監督部門需要及時將本案信息給主管部門,沒有按照備案要求進行備案的,或者備案信息不正確的,需要明確監督規則,依法進行修正。
4 實施告知承諾
企業需要就符合經營許可的部分做出承諾,有關部門通過監督糾正符合經營許可條件的行為,可以防范風險,履行告知的承諾。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