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駁回復審流程是怎樣的?被駁回了進行復審要怎樣做,商標駁回復審一般又需要多長時間才能結束呢?完成整個商標駁回復審程序大約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時間。下文聯貝為您進行詳細的介紹。
一、商標駁回復審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商標駁回復審應根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定》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需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注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注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復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合理理由遲延的,能夠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準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議。
3、申請復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復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注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
(6)其他有關證明資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后補充有關證據資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聲明,并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資料;未在申請書中聲明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資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注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效勞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4、評審規費:申請復審的應交納商標駁回復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規范是每件申請1500元。
5、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檢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并闡明理由。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根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能夠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并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二、商標駁回復審需要多長時間
當事人應按商標法的規定,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內,將《駁回商標復審申請書》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同時附送《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駁回通知書》等資料。
在駁回復審申請書中,當事人應當明確提出復審的請求,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并陳說國家商標局對注冊申請駁回不成立的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當事人的申請,經形式審查,認為申請人的復審申請滿足法定的方式要件,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申請,并對商標局駁回決議的合法性和申請人申請復審的事實、理由、請求等進行全面的審查評議。
商標駁回復審程序中,由于不觸及當事人質證問題,故商標評審委員會一般不適用公開評審程序。經檢查評議后,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其做出的決議書面通知商標駁回復審申請人。商標評審委員會決議應予以初步審定的商標,即移交國家商標局辦理初步審定并公告。
如當事人在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沒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復審申請的,商標局的駁回通知書發作法律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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