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斷有人疑問:醫保中斷3個月會被“清零”嗎?醫保斷繳會有哪些影響?醫保斷繳之后是否可以補繳?
對此,深圳市社保局是這樣說的,因為用人單位應繳未繳導致參保人醫保中斷的可以補繳,但是補繳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補繳后新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醫保斷繳個人賬戶不會“清零”近日開始實施《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監督條例》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虛構勞動關系、偽造證明材料等方式獲取社會保險參保和繳費資格”,也就是說“掛靠”繳納社保是違法的。這一新政實施后,“醫保中斷3個月會被‘清零’嗎?”成為關注的焦點。據了解,深圳戶籍人員失業或辭職后可以申請個人繳納社保費;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人員,無論是深圳戶籍還是非深圳戶籍,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醫療保險費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以上兩類人群失業后不會造成醫保關系中斷。但對于主動辭職,不能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非深戶籍勞動者,是不是醫保中斷3個月會被“清零”?
“斷繳三個月‘清零’的說法是對政策的誤讀!其實并無‘清零’這一說法!”市社保局官方微信日前對醫保“清零”的問題進行了澄清。
我市基本醫療保險分為醫療保險一檔、二檔及三檔3種類型,其中只有醫療保險一檔的參保人有個人賬戶。醫療保險一檔參保人中斷參保后,個人賬戶的錢仍在賬戶里,一分錢也不會少,個人賬戶里的錢可繼續在門診使用;醫療保險二檔及三檔采取門診統籌的方式看門診,沒有建立個人賬戶,因此也不存在個人賬戶清零的問題。
醫保斷繳會產生哪些影響?
那么醫保斷繳會對參保人的待遇產生哪些影響?據了解,醫保基金與養老基金不一樣,屬現付現支,避免有些人會鉆空子,年輕時不生病不參加醫保,等老了或生病了再參加醫保。目前醫保政策是,只要參加基本醫保,就可享受待遇,為控制道德風險,就有了“累計繳費”和“連續繳費”的區別。
如果中斷繳費,基本醫療保險一檔:次月1日起,可使用醫保里的個人賬戶余額,無法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保待遇;基本醫療保險二檔:次月1日起,無法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保待遇;基本醫療保險三檔:次月1日起,無法享受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的醫保待遇。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當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累計中斷參保不超過3個月的,重新繳費后其中斷前后的連續參保時間合并計算,也就是算“連續繳費”。
參保人在醫療保險年度內累計中斷參保超過3個月的,重新計算“連續繳費”年限。主要影響3個方面:
一是影響享受大病門診待遇。享受大病門診待遇的參保人發生的基本醫療費用、地方補充醫療費用,分別由基本醫療保險大病統籌基金、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一)連續參保時間未滿12個月的,支付比例為60%;(二)連續參保時間滿12個月未滿36個月的,支付比例為75%;(三)連續參保時間滿36個月的,支付比例為90%。
二是影響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額度。參保人每個醫保年度基本醫保基金支付限額與其連續參保時間掛鉤,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滿72個月以上的,“封頂線”分別為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1倍、2倍、3倍、4倍、5倍、6倍。
三是影響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額度。連續參保時間不滿6個月的、滿6個月不滿12個月的、滿12個月不滿24個月的、滿24個月不滿36個月的、滿36個月不滿72個月的,滿72個月以上的,地方補充醫療保險基金支付額度“封頂線”分別為1萬元、5萬元、10萬元、15萬元、20萬元、100萬元。
斷繳并非之前的醫保“清零”
醫療保險中還有一個“累計繳費”的概念。這關乎參保人在退休時是否達到*低醫保繳費年限的要求,達到要求才能免費享受醫保待遇。參保人醫保斷繳后,并不意味著之前的醫保繳費年限“清零”,而是可以累計計算。按照規定,為了確保大部分參保人在退休時能達到*低醫保繳費年限的要求,我市醫保辦法設計了“*低繳費年限從15年到25年”過渡期:2014年退休的參保人,累計繳費滿15年,其中本市醫保實際繳費滿10年,退休后可免費享受醫保待遇;2015年退休的參保人,累計繳費滿16年,其中本市醫保實際繳費滿11年,退休后可免費享受醫保待遇;以此類推,通過10年過渡,到2024年退休人員累計繳費達到25年及本市實際繳費年限達15年的,退休后可免費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退休時繳費年限不足的,應繼續繳費至規定的年限。
補繳前發生的醫療費由單位承擔
醫保斷繳之后是否可以補繳?據了解,如果用人單位未按時為職工參加醫療保險的,可以辦理補繳,允許用人單位補繳不超過兩年的醫療保險,補繳后年限可合并計算。這里要注意兩點:*、必須是因為用人單位應繳未繳導致參保人中斷的才可以補繳;第二、補繳前發生的醫療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補繳后新發生的醫療費用由醫療保險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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