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實收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注冊地址和經營范圍是公司成立必不可少的條件。
1、注冊地址的選擇
公司注冊地址是顯示在公司營業執照上的地址,一般情況下,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公司地址,不同城市對注冊地址的要求也不一樣,具體應以當地工商局要求為準。
關于公司地址如何認定的問題,各地區公司法規定是不相統一的。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公司以其主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為注冊地址。辦事機構所在地是指公司開展業務活動和處理公司事務的公司機構所在地。而對于辦事機構有多處的公司來說,考慮到公司地址的上述意義,我國法律明確規定公司地址只能有一個,因此在有多處辦事機構的情況下,應確立其中一個為主要辦事機構,從而該公司的住所便是該辦事機構所在地。
2、經營范圍的確定
經營范圍是指國家允許企業生產和經營的商品類別、品種及服務項目,反映企業業務活動的內容和生產經營方向,是企業業務活動范圍的法律界限,體現企業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核心內容。
簡單來說,經營范圍是指企業可以從事的生產經營與服務項目,是進行公司注冊申請時的必填項。每個公司需要根據其業務來確認其經營范圍。
確定公司的經營范圍時要注意這幾點:
①不僅要考慮公司實際從事的業務與經營活動,還要考慮與實際業務與經營活動相關的業務與經營活動。
②關于業務經營范圍的具體描述,工商登記部門有專門的規范用語,不能由公司自己隨意寫。
③在確定公司經營范圍時,不僅要考慮目前的業務與經營活動,也要考慮近期有計劃開展的業務與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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