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不同于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歷,不能本人承當義務。同時,總公司要想成立分公司是需求具備相應的條件,終究成立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呢?置信很多公司的高管都不曉得成立分公司的條件是什么。下面,聯貝小編就來為*細致引見成立分公司的條件。
一、分公司應具備的條件:
分公司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運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歷。設立分公司應具備下列條件:
1、稱號應當契合國家有關規則:分公司稱號必需冠以公司稱號全稱;
2、運營范圍必需契合國家有關規則:分公司運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運營范圍;
3、有固定的消費運營場所和必要的消費運營條件:分公司不得與公司在同一運營場所運營。
二、設立分公司應該提交的資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投資者名?》、《企業擔任人登記表》、《企業運營場所證明》等表格;
2、《稱號預先核準申請書》及《企業稱號預先核準通知書》;
3、《指定(委托)書》;
4、總公司撥款證明;
5、公司對分公司擔任人的任命文件,擔任人不是本地的需求提供暫住證復印件;
6、加蓋公司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7、總公司章程(應提交經公司登記機關備案并己加蓋登記機關菱形章的章程)復印件;
8、公司撥付給分公司運用的資金數額證明文件;
9、運營范圍觸及前置審批項目的,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
闡明:分公司是指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從事運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歷。分公司的登記屬于營業登記。
首先成立分公司肯定要契合公司法對設立公司的普通請求,其次由于分公司并不完整屬于普通意義上的公司,其某些功用是依附其總公司的,必需要在總公司的范圍內進行。
本篇文章由聯貝小編為您整理編輯了辦分公司的條件,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假如您在成立公司的過程中遇到什么無法處理的問題,歡送您咨詢聯貝網站的專業人員。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