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公眾切身利益的個人所得稅改革,正在穩(wěn)步進行當中。分析人士認為,從一系列官方人士表態(tài)看,個稅改革待提速。
外界普遍期待,新一輪個人所得稅改革在調整抵扣方式、稅率的同時,也能解決個人所得稅主要由工資、薪金所得貢獻的局面。聯(lián)貝查閱相關稅收征管規(guī)定后發(fā)現(xiàn),工資、薪金所得征收的個人所得稅率,高于企事業(yè)單位的經營所得、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股息、紅利所得等。在眾多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收入科目中,只有工資、薪金所得的累進稅率達到45%。
兩會期間,財政部曾公開表態(tài)稱,個稅改革要更好體現(xiàn)稅收公平,體現(xiàn)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作用。對于高收入人群來說,如何運用邊際稅率來調節(jié)其收入,實現(xiàn)稅收公平是改革需要考慮的問題。
邊際稅率的調節(jié)
在現(xiàn)行個人所得稅征管體制下,其征稅內容包括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等11項內容。
自2011年個稅起征點提高到3500元以后,上述11項內容分別按月或年來繳納所得稅。根據相關稅收征收管理法規(guī),按照不同征稅項目,個人所得稅分三種不同的稅率。
*種是工資、薪金所得,這部分所得適用7級超額累進稅率,按月應納稅所得額計算征稅。該稅率按個人月工資、薪金應稅所得額劃分級距,*高一級為45%,*低一級為3%,共7級。
第二種是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其適用5級超額累進稅率。適用按年計算、分月預繳稅款的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對企事業(yè)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劃分級距,*低一級為5%,*高一級為35%,共5級。
第三種是比例稅率。對個人的稿酬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按次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適用20%的比例稅率。
對于上述三類征稅項目,一位稅務系統(tǒng)人士說,按照規(guī)定,其邊際稅率中只有工薪所得適用45%稅率,其他大多數項目都是按照20%的稅率征管。“特別是國家近期發(fā)布了很多支持小微企業(yè)、雙創(chuàng)企業(yè)**的政策。”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楊志勇分析,對工薪所得征稅執(zhí)行較好,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工薪階層都按照代扣代繳的方式繳納,由單位采取的代扣代繳,減少了少繳或漏繳的情況。
也因此,在諸多公開調研報告中,我們會發(fā)現(xiàn)工薪階層成了對稅負感受*明顯的群體。
根據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家庭金融調查與研究中心的調研數據,月均收入在8000~38500元的人占工薪人群的比例為8.4%,但卻貢獻了58%的工資個稅。
事實上,除了征管因素外,高收入人群還享受了稅收返還的利好政策。
上述稅務人士坦言,盡管高收入人群也按照*高邊際稅率納稅,但是由于其稅收貢獻大等因素,很多高收入人群同時也享受了財政返還的優(yōu)惠。“各地稅收返還的比例不一樣,在財政支出項目中很多以招商引資的方式進行返還,這樣一來,相比工薪所得高收入人群承擔的稅收負擔率大大降低。”
楊志勇分析,這種邏輯也與工資薪金所得具有固定性有關,相比工薪所得,其他兩類收入由于分布在不同地方,在各地信息聯(lián)網尚未完善的前提下,大數據管稅還需要時間。
改革提速
對于政策制定部門來說,社會輿論的高關注度正在為政策出臺施壓。目前財政部稅政 對于政策制定部門來說,社會輿論的高關注度正在為政策出臺施壓。目前財政部稅政司已經把所得稅處分拆為個人所得稅處和企業(yè)所得稅處,并成立專門的小組來起草個人所得稅方案。
5月2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全體會議,個稅再次成為重點內容之一。
李克強指出,深化個人所得稅改革,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收制度,支持社會力量增加醫(yī)療、養(yǎng)老、教育、文化、體育等服務供給,不斷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消費需求。
在此背景下,多位財稅界人士預計,個人所得稅改革方案進度將加快。“這次方案主要涉及到個稅起征點的提高,以及教育等綜合抵扣內容,預計下半年方案就會進入立法階段。”一位常年研究個稅改革的專家表示。
兩會期間,時任財政部部長的肖捷就財稅工作和財政改革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對于改革進度,肖捷坦言,在場的各位今年都會是個稅改革的受益者。
“從肖部長當時的表態(tài)看,年內出臺個稅改革方案的可能性很大,畢竟今年還要再實現(xiàn)8000多億元的減負效果,個稅也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上述專家判斷。
在國新辦吹風會上,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也表示,個人所得稅改革會讓更多的群眾減負受益,接下來將會進一步加快這方面工作的節(jié)奏和進度,盡快出臺相關措施。
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改革目標。但在當前條件下,中國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課稅的基礎還有待加強。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zhàn)略研究院院長助理張斌此前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意味著稅務機關要直接面對自然人收稅,接受大量的個人申報納稅,這不僅加大了征管成本,也對稅務機關的征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挑戰(zhàn)。
來自稅務系統(tǒng)的數據顯示,目前納稅人的收入、開支、家庭等涉稅信息基本分散在銀行機構、房管局、公安部門、民政部門等機構,在個人信息聯(lián)網工作尚未完全建立之前,稅務機關難以打破部門壁壘。
這也意味著,分類征管體系下,納稅人的信息都獨立存在于各部門,并不由稅務機關匯總。
為解決這項工作,首先就要做好信息聯(lián)網工作。
以個稅改革為主要內容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tǒng)近日已在國務院文件中首次被提出。國務院近期正大力推動部門數據共享,將逐步實現(xiàn)與財政、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網絡連接,未來信息聯(lián)網工作有望加速。
時任財政部副部長的史耀斌在國務院吹風會上介紹,未來將加快啟動稅收改革方案,同時啟動個人所得稅修法。所有這些改革要素都會通過個人所得稅稅法的修訂才能*終確定下來,草案確定后會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按照程序審議,審議后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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