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去年,住建部取消了好幾項建筑資質,好多建筑公司都擔心建筑資質也會被取消,所以在此次住建部對建筑企業資質管理作出調整后,在業內又掀起了巨大的反響,今天小編就帶*解讀一下。
我國自1984年起開始實行建筑企業資質管理,33年來建筑市場不斷地發展和變化,相應的資質管理制度也進行了不斷地修訂和完善。此外,住建部陸續對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作出多項重大調整,由于涉及面之廣、對相關產業影響之深超出了預期,通知一出立刻在業內引起巨大反響。今天,小編將為*梳理了部分建筑企業資質標準主要變更內容及解讀,其內容如下:
1
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中關于*工法、專利、*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于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解讀:
此項內容非常明確,針對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獲獎項的考核指標大幅放寬,尤其是“取消”二字更是振奮人心。取消了一些考核指標,主要是為了使總承包企業換證更方便和簡潔。具有總承包資質的企業其技術力量本就是建筑業的中流砥柱,此次換證洗牌不可能將其抹掉,但若按原來的文件標準要求,其提交的資料又比較冗雜,操作起來十分不便,不符合簡政放權的原則,此項舉措,極大的便利了總承包企業的換證工作,保存了建筑業的核心力量。
2
取消《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一級資質企業可承擔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取消《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和資質標準實施意見》(建市〔2015〕20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6000萬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以及《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建市〔2007〕72號)特級資質企業限承擔施工單項合同額3000萬元以上房屋建筑工程的限制。
解讀:
此項調整可謂此次通知的精華所在,將建筑業市場進一步與市場經濟接軌,既拉近了大中小企業的競爭起步標準,又在公平的競爭中選擇淘汰一批企業。一方面,取消了一級資質3000萬,特級資質6000萬的硬性標準,將激活一大批優質中小企業參與到更高端的市場競爭中;另一方面,放開了一些資質承攬的限制,特級企業可以隨便承攬工程,放開競爭重量級的保護,大航母可以和小艦艇進行搏殺,通過淘汰兼并,確保具有競爭力的企業生存發展,為“一帶一路”引領的中國建筑業亮相世界打好基礎。
3
將《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中鋼結構工程專業承包一級資質承包工程范圍修改為:可承擔各類鋼結構工程的施工。
解讀:
此項調整與當前整體建筑市場行情及鋼材業動態大有關聯,一言以蔽之,鋼結構工程大有可為,此為政策放寬先兆。
4
將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資質許可機關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企業持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到資質許可機關直接申請換發新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將過渡期調整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7月1日起,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失效。
解讀:
此項條款總體來說就是簡化換證手續,力保所有企業能按既定計劃時間換證完畢,但距舊版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失效還有不到1年的時間,更換要趁早。另外從此項條款的修改程度可以了解2017年以后的企業資質管理(資質新增、升級、變更、增項及延續)依舊需要審核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這三大類別的資料。
5
取消“企業申請資質升級(含一級升特級)、資質增項的,資質許可機關應對其既有全部建筑業企業資質要求的資產和主要人員是否滿足標準要求進行檢查”的規定;取消關于“企業*多只能選擇5個類別的專業承包資質換證,超過5個類別的其他專業承包資質按資質增項要求提出申請”的規定。
解讀:
此項調整主要針對升級和增項部分,無論是取消過多的檢查,還是取消5個類別的上限限制,都是為了簡化,再簡化,這也符合通知簡政放權的精神,但這段話被不少別有用心的人曲解為建造師的重要性及需求性大大減少,其實此項中的“既有”對此已做了清晰的解釋,既有,是指已經有的。僅這條理解,就是升級、增項,對企業原有資產和人員不再檢查,僅此而已!新增的資質,仍然要做合規性的檢查。實施后,企業對建造師、造價師等工程師的需求量將加大,證書的含金量越來越高。
6
勞務分包(腳手架作業分包和模板作業分包除外)企業資質暫不換證。
解讀:
此項通知對勞務分包資質管理做了規定,明確了勞務分包不在此次換證工作考核范圍之內,既解決了勞務工的民生問題,又保存了建筑業的基層力量。
以上就是關于此次住建部對建筑企業資質管理作出調整的相關內容解讀,如果您在建筑資質辦理方面還有疑問或者想要辦理建筑資質可以聯系聯貝財務,聯貝財務服務熱線:400-165-9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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