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學到一個新的知識點,專項審計。一直以為這是個單獨的審計項目或者說內容,但某天突然腦子開竅一樣,專項審計,單從字面來看,應該是針對某個項目的審計呀,但是哪個項目呢,突然發覺這貌似是一個總稱的審計項目。果不其然,百度了一下,豁然開朗。
專項審計是審計人員對被審單位特定事項進行的審核、稽查。如: 對企業的審計,只審查企業經濟活動,如是否偷稅、漏稅。現金業務是否符合現金管理規定,某項經營是否合法、有效等等。專項審計如能與資金平衡表審計或詳細審計配合,可以收到更好的效果。
通常情況下,專項審計包含離任審計、清算審計、改制審計、司法鑒定審計、財產轉移審計、貸款審計、移民審計、年檢審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等
因此,籠統地講,專項審計是對某種特定審計項目的總稱。
審計和專項審計的區別包括審計范圍方面的不同、審計作用的不同、審計方法的不同。
一、審計范圍方面的不同
從審計范圍的廣度來看,常規審計涉及的業務種類較廣泛,幾乎所有開辦的業務及工作都要納入常規審計的范圍。而專項審計的審計范圍則具體到某一項的業務或某一方面的工作,專門對某一項業務進行專項審計。正是由于審計范圍廣度的不同,直接導致了常規審計與專項審計在審計深度上的不同。
專項審計相對常規審計來說,審計工作更加細化,更加專業化。涉及到每一步具體的操作,從整個流程的開頭直到結尾,從前臺的操作到后臺的內部控制。而常規審計由于業務量大,涉及的方面較多,因此不可能做到審計工作如此細化,只能針對某些重要環節進行審計,不可能關注到每一方方面面。
二、審計作用的不同
常規審計是加強日常內部控制的有效手段,可以通過對各項業務一些重要環節的審計,有效控制風險的發生,起到事前防范的作用,同時可了解到日常經營情況。而專項審計由于具體到某一業務,因此審計結果也比常規審計更加詳細具體,可以了解到每一個細節的內部控制情況,同時可根據專項審計結果提出針對性的建議和控制措施。
三、審計方法的不同
常規審計的審計方法比較寬泛,審計人員主要是根據自已的業務知識和審計經驗進行審計。而專項審計往往會制定一套詳細的審計方法來供審計人員參考,要求審計人員具有較高的業務水平和綜合分析能力。
以上就是專項審計相關內容。感謝您的瀏覽,以上信息由聯貝小編為大家提供,現在很多用戶都找正規的審計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業務辦理。想要進行審計的公司或企業可向聯貝咨詢。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