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商標物權,相信商標續展的費用生產量新申請貴很多。想不到,續展只是審查主體名額的形式行政處分,注冊證照申請續展后要用進行實質審查有絲分裂,就可以該線商標專用權10年。
著名商標不續展
第3070814號“三品王”商標,申請注冊日為2002年1月17日,由自然人杜晗向商標局申請注冊,2003年7月7日被核定使用在第43類房子(咖啡廳、供膳住在處)、餐廳、超市、自助餐館、快餐館、備辦飲宴等服務上。2011年4月19日,該商標經商標局批準后轉讓至三品王餐飲公司。
商標經過使用和海報,已于2010年被認定為廣西著名商標,在相關香港市民中兼具較低的聲望,已呈現出一定的市場態勢。
然而商標必要期滿后卻未有續展,引發商標注銷。
正式注冊被駁回
廣西三品王餐飲公司于2011年11月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第10200366號“三品王”商標注冊申請,登記使用在第43類餐廳、酒店、快餐館、夜店、流動烹飪短缺等服務上。
該另行申請早于原商標終止期。
2012年8月29日,商標局以該申請與下述引證商標類似于借口,駁回該商標申請。駁回時,原商標還未到終止期。
為續商標猛砸錢
廣西三品王餐飲公司由于自身原因不能續展原商標,又不得已守住該商標,于是猛砸錢進行商標復審和商標民事訴訟。
申請復審時,同時提交了該公司的的網站及各分店的演員表、相關公司授予的榮銜和獎賞、宣傳華盛頓郵報等證詞材料。
商標復審幾乎駁回申請。訴訟一審依然駁回申請。
廣西三品王餐飲公司方才走到*后一步——北京高級人民法院二審。
不得不,北高認定,申請商標與原商標在圖標的分辨和使用的服務是保持一致的,在先商標在相關公眾中已具有較高的知名度,并與三品王餐飲公司形成特定區隔關系及有利于的市場格局。
申請商標指定使用在餐廳、飯店、快餐館、酒吧、流動飲食供應、柜臺出售服務上,與三品王餐飲公司形成了必定會對應關系,需要與各引證商標相區分,難免引起相關公眾對服務說法引發混淆誤認為。
被告:一、撤銷判決判決;二、撤銷商參賽選手被訴決定;三、商標評審團委員會重新采取行動復審決定。
*終廣西三品王餐飲公司保住其商標,但花費了大量的時間、注意力和資金,*終也僅是脫險,涉險關卡。
警告:商標注冊屆滿日滿,需要下去使用的,不能在期滿前12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在此此后并未提出申請的,可以提供六個月的寬參展。寬展期滿未曾提出申請的,注銷其注冊商標。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好的商標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用,所以:商標到期了一定要回憶起續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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