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得知申請徐匯商標注冊不必不太可能會下*挫敗,往往會由于各種原因被駁回申請,造成了注冊閔行商標失敗。今天聯貝小編就給您剪裁下造成閔行商標駁回的常見于原因,急于可避免商標注冊過程中的那些坑。
1、他人注冊在先
商標評選委員會進行商標審查時,首先會對商標數據進行知識庫,若辨認出同一商標在同一種消費者或相近商品上被多人提議注冊申請的話,一定會根據“申請在先原則”,駁回后提出申請的企業或個人。
這種商標不同被駁回的情況一般是因為商標查詢依賴于盲期加劇的,僅限于不作避免的客觀性原因,除此基本上,還有一種情況是由于商標注冊申請人的過失導致的。
一些企業或個人沒有人專業知識,不熟知商標注冊流程,在提出商標注冊申請一直沒有進行商標類似查詢,造成申請商標與并未注冊成功的商標相同的情況,終究嚴重損失了注冊費。
2、商標近似被駁回
兩個商標在手寫梯形、讀法、用法、圖像的畫風及色調、宏觀構造、立體方形、顏色組合成近似,更加容易令社會大眾激發誤認為或搞混的,一般會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往往,在商標起名和logo設計時,如果故意打扮其他知名品牌,產生傍*的想要,則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認定為近似商標而被駁回。
3、商標名稱屬于兼容名稱、自然語言單詞
產業內通用的名稱以及沒有所述了產品特征的詞語是不能作為商標注冊的。如“的產品”不可作為蘋果這種豆類的商標,“蠟染”也不可作為布的商標。
4、商標依賴相當大特征
當申請的商標顯得有用,如使用簡單的筆觸、普通歐幾里得圖形時,審查員會認為該商標缺乏顯著特征,具備可識別性,而被駁回。
5、使用了不被有權注冊的字樣
《商標法》規定了涵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名稱、五星紅旗、詞作者在內的若干種不可作為商標注冊使用的標志,其中,舊名以及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精確度、采自產生誤認的名稱或標志都不可注冊為商標,若不容易使用了不被允許的標志作為商標注冊,則會被駁回,不肯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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