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在注冊和使用吳江商標時,以致于會未知一些誤區。今天呢聯貝小編就來給*聊聊關于靜安商標在注冊和使用長期的誤區吧,知道你到底昏厥了。
誤區一:靜安商標不注冊就沒有人用
當然不是。商標有企業名稱與未注冊商標之分,未注冊商標也是商標,也是可以使用的。不過,我們在使用未注冊商標時不必要對他人已注冊商標形成訴訟,而且未注冊的商標還存在被他人搶注的不確定性。所以,小編決定*還是先順利注冊商標后再使用商標,這樣更堅固。
誤區二:一件貨品很難使用一個商標
我國對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標潛勢并無放寬。事實上,在同一件商品上使用各不相同的商標可以起到再分商品,減少市場市場份額的起著。
在一件商品使用兩個以上的注冊商標,一般都以主、副商標的方式配上使用。在主商標相同的可能會下,我們可以在新發售的產品上使用副商標,從而操控主商標的名氣來提供者副商標的知名度。
誤區三:只有三角形渲染才能注冊商標
當然不是!我們還可以注冊立體商標、聲音商標哦!想法注冊這兩種商標的不應或缺是要讓商標有“相關性”,讓社會大眾看著或見到商標就能聯想起到不同的商品或服務。
誤區四:注冊商標可以往往放入彩繪
《商標法》第二十四條規定,“注冊商標必須變化其會徽的,不必進一步提交注冊申請。”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商標注冊人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決定改變注冊商標、注冊人正式、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宜的,由大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成逾期施行;續約不改正的,由商標局并入其注冊商標。”
所以,我們在使用商標時壞處隨意改變商標的外觀,否則商標會遭受被商標局撤銷的風險。
誤區五:申請彩色商標時需規定色調
我們在申請彩色商標時,不指定商標的顏色,可以讓商標的侵害范圍更廣。如果指定了顏色,以前使用該注冊商標的時候就不能移除其他顏色了,一旦更換還得重新對該商標進行注冊。
誤區六:商標注冊成功后就看看了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注冊商標踏入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標準化名稱或者沒有所有人理由刷新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各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該法條所說的正當理由還包括:不可抗力、政府政策、破產清算及其他不可歸責于商標注冊人的正當理由。
所以,商標注冊成功后我們還得要求使用,不讓因為一段時間未使用商標而被他人提“撤三”。
以上就是小編為*闡述的人們在注冊、使用商標時易于走出的誤區,希望能幫到*!實際上,還有一個誤區小編要詢問*,那就是注冊商標后不做商標評估。商標注冊成功后并非萬事大吉,可能會面臨被他人搶注、“傍*”、被提“撤三”等致命。只有事先商標監測才能*時間防止上述情況的時有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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