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普陀商標,既可以個人再行申請,也可以聘請普陀商標代理私人機構進行申請辦理。一般來說,站在學科高效的視點上,我們就會方案*通過委托普陀商標代理機構來專利權,但是在這其中也不乏會有申領實在代理機構不好找,而且價格貴,所以自由選擇自行申請。那么個人注冊商標的風險有哪些呢,下面聯貝小編就給*體驗下吧。
一、失敗率高
2017年我國商標局受理新申請總量為553.8萬件,注冊件數為265.6萬件,商標注冊失敗率超過52%。2018年我國商標注冊申請量為737.1萬件,注冊量為479.7萬件,注冊失敗率為34.9%。而避免商標注冊失敗率高的原因如下:
1、商標申請是依據我國《商標法》和《商標審查標準》來依法申請注冊的。現時,在我國商標年上漲率基數慢慢增長的情況下,商標申請中“與他人在先申請或已注冊商標”分為弧度的風險也變得高,商標索引已成為商標申請前必備的一件準備好工作;
2、即使在申請前查詢到商標“沒有樣子”的商標申請,也不見得暗示該商標就能注冊。因除了“在先申請”主張外,回應了消費或服務的素材和特點、縣級以上行政區劃、易造成不良觀念影響等因素也會導致商標被駁回;
3、另一個造成失敗率高的原因在于申請人對申報準備和出版不規范。申請節省提出的材料有符合的格式要求,如果因材料不清楚、漢文不規范也是有可能被商標局“未予受理”而撤回,影響申報生產成本。
二、人身安全不完善
1、商標申請的另一個依據是《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也就是我們上會所說的“類型”的源于。商標保護是否方針,取決于對“類別”的選擇保護,更取決于對“類別”內所包涵的應用程式的商品或服務的選擇上。
2、《類似商品和服務區分表》是國家商標局根據國際《尼斯類群》內容交織我國的社會制度所改編的注冊分類表,商標局每年會對該表內容修正一次,以滿足市場經濟并不需要。
例如在2014年國家商標局在第45類4505群組中參加的“用戶社交網絡服務”資格賽,就需要在2014年關的該服務的公司就之前的商標馬上進行“錢大昕”,以免被他人搶注。但對于一般香港市民來說,對這些“相反”的矚目和無意識都更加少,很難做到及時“補漏”。
3、在確定商標“標樣”后,怎么來申請也是一門學識。
例如由“文字+可視化”構成的商標,是該組合申請還是文字和圖形實體申請?兩種方式則的區別和影響是什么?似乎,在《商標法》第四十九條中有明確規定,注冊商標需要按照注冊裝飾規范使用,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結局更為嚴重的由商標局分設其注冊商標。所以,是組合申請還是分開申請,取決于注冊后“怎么使用”。
三、其他風險
正式郵件可能接收差不多。對于自行申請注冊商標的申請人,商標局都是以掛號信的形式將官方文件遞送到申請人“營業執照”上的合署地址。
對于很多辦公地址和經營地址不保持一致的申請人來說,很有可能會因為收不到文件而影響商標申請進度(駁回復審)甚至是導致商標無效(被他人撤銷月份三年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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