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小人問聯貝小編,申請經濟特區商標轉讓常犯的誤判?申請材料有哪些?前面難道小編為*告訴關于自貿區商標轉讓的疑慮吧。
一、申請自貿區商標轉讓常犯的錯誤?
1.商標轉讓之是不是為適當商標。
在洽談到傾慕商標想支付的時候,應先在商標局官方網站上查詢該商標的法律問題下是否有效,洞察該商標是否出現、被撤銷或被注銷等情況。
2.商標轉讓之公司注銷。
《普通法》*百八十八條規定,公司整肅完結后,清算組不應制作清算報告,報股東會、股東討論會或者中級人民法院驗證,并上報公司登記行政機關,申請注銷公司登記。公司注銷后若要轉讓其個人房產商標的,可以持前述程序中相關材料,如清算組報告,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等辦理商標專用權的轉讓手續。
3.商標轉讓之未要求相同商標轉讓。
《*高人民法院關于對企業名稱專用權進行財產保住和處理等問題的呈文》中指明規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不同消費者上注冊的大致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不必重新辦理。??????
二、商標轉讓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1.《商標轉讓申請表》一份,申請書上應拆除登記及受讓人的錢幣。??????
2.由受讓人加蓋開具的《商標轉讓轉交書》。??????
3.受讓人《營業執照》的信件。??????
4.按規定繳交商標轉讓申請等費用。??????
5.如果委托專業知識政府部門申請還要需交納部分費用(規費由委托機構定收)。??????
以上就是聯貝小編對申請商標轉讓常犯的錯誤和申請材料的答案,如果您想知道更好關于商標轉讓的知識,每天忘了矚目車站,小編會很少改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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