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續展注冊占優勢是很難加長商標的使用時間,這是商標之后注冊所沒有人的,延長商標使用時間,商標才有也許被十佳享有盛名商標,商標一定會更是利潤。因此商標續展比商標重新注冊不太好得多。
商標續展和商標重新注冊的價格雖然相當程度差異性,但商標續展的安全性要遠比大于商標重新注冊,而且商標被撤消后,一年內是不限制大致相同或特殊的商標注冊的。因此,企業如果沒有南站,再一切都是注冊就得等一年。
續展申請與商標的初始注冊申請的程序是不盡相同的,續展申請的借此是通過申請使仍未贏得的商標專用公民權一直可靠,而不是為了使新注冊的商標拿到專用權。因此法律將續展申請程序規定的也很簡單,所必要審議的材料為:申請續展的商標注冊證圖紙或出示;與原注冊證商標圖像恰當的商標圖樣6份;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商標注冊人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六個月內主張申請,繳稅規定的費用,就可以行政處分準許續展注冊。
而且商標續展只是審查大部份豁免的表現形式行為能力,注冊證照申請續展后需要進行實質審查開發階段,通過率極低。而商標重新申請,對等于新申請,除了進行形式要件審查外,還要進行實質審查。論者實質審查,就是將申請商標與商標數據源里的商標進行對比,若在先相同或者相近的,就會被駁回,即使申請復審也有可能不獲得成功,從而動搖了商標權。還有就是《商標法》在逐漸改變,部分商標依照新《商標法》已必須注冊成功,沒有通過續展來保留商標權利。
商標續展延續商標使用權,商標注冊雖然也可以,但使用時間是不能變換的,而且商標重新注冊還要再等上一年,一年后也不一定能注冊成功,對于企業來說風險太大,不適合于想要繼續使用商標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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