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項審計報告是指注冊會計師根據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在實施審計工作的基礎上對被審計單位的專門某一項目款項的財務報表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接觸過高新的企業應該了解,高新申報需要提交專項審計報告,這份報告可不是我們日常的常規審計報告,而是專門用于申報高新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計報告。
一、審計覆蓋面不同
年度會計報表審計主要針對企業的三張年度會計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由于這三張報表涵蓋了企業經濟業務的方方面面,因此,審計內容也覆蓋了企業的各項經濟業務。對所有重大方面都需要關注,對各項業務循環都要按照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必要的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
專項經濟問題審計則根據委托方的不同需要,對委托目的所指向的審計對象進行審計,其審計內容有可能超越了年度會計報表涵蓋的范圍,包括了企業內部管理、工作流程及管理者的工作效果及其他內部制度控制等各類事項,也有可能僅針對某個經濟事項進行著重審計,除了與該經濟事項有關的經濟業務,其他一律不在審計范圍之內。
二、審計程序不同
在進行年報審計的過程中,注冊會計師往需要執行以下審計程序以獲得審計證據:檢查記錄或文件;檢查有形資產;觀察;詢問;函證;重新計算;重新執行;分析程序。
在專項經濟問題中,往往不拘泥于上述審計程序,而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可能的其他必要的審計程序。因此得到的審計結論常常是某一事項的調查詢問結果、某些憑證的審核與統計結果。在此情況下使用分析程序時要有較充足的證據支持,否則不宜輕易下結論。并且在審計報告中,注冊會計師要明確取得的審計資料及具體進行了哪些審計程序,以明確自身的責任義務,保護自己,降低審計風險。
三、審計報告格式不同
年報審計的格式必須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501號——審計報告》的要求進行,總體上屬于簡式審計報告,報告結論僅對企業財務報表是否已經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和相關會計制度的規定編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發表意見。
而專項經濟問題的審計報告往往是長式審計報告,以報告正文中往往要詳細說明審計起因、審計過程、審計范圍及采用的審計程序,在結論中往往包含了所有審計事項的審計結果及發現問題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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