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發展壯大后,這時候面臨業務、地域等客觀因素,往往會有成立分公司的需求,分公司則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那分公司如何注冊呢?需要什么材料?分公司與總公司的賬務關系又是怎樣?今天聯貝財務為您詳細介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總公司公司章程;
4、總公司公司營業執照副本的復印件;
5、分公司營業場所使用證明;
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分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8、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分公司與總公司的賬務關系,根據管理模式的不同有以下兩種情況
(1)分公司的財務不實行獨立核算,分公司的核算集中在總公司的財務管理中心;
(2)分公司沒有完備的獨立的財務系統,只配備一名或者兩名財務人員,他們只負責與總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進行有關財與物的銜接; ?
(3)總公司與分公司之間只是一個簡單的款項的往來,類似于備用金的性質,各種費用的單 據要如實返回總公司的財務管理中心,財務管理中心根據返回并審批后的單據的金額報銷,并將這些單據在財務管理中心進行有關的賬務處理;
(4)如果有銷售的產品,總公司會將商品調撥給分公司,銷售后由分公司將商品的銷售款項劃轉給總公司;
(5)分公司的各項稅金應該在分公司所在地繳納,與總公司合并納稅的可能性很小,除非分公司是一個辦事處,沒有營業執照,并以總公司的名義辦理有關事項;
(6)分公司的財務人員要由總公司決定委派或是在分公司所在地聘用,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進行管理,并經過財務管理中心培訓后上崗。
(1)分公司財務實行獨立核算,但分公司沒有注冊資本,領取的仍然是營業執照,而不是法人執照;
(2)具有獨立的財務系統,但這個獨立的財務系統是需要同時接受分公司經理和總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雙重領導的;
(3)分公司財務核算在分公司進行,需要按照總公司財務管理中心的各種財務管理制度的要求,設置各種賬薄,進行規范的財務核算,總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有指導監督的義務;
(4)分公司與總公司之間也是各種往來的核算,與集權模式下所不同的是在分公司進行賬務處理,每月按有關的要求上報給集團財務管理中心財務報表,財務管理中心對分公司上報的各種報表進行合并處理,以準確反映整個集團的經營成果,財務狀況和現金流量;
(5)分公司任免財務人員的人事權仍然在總公司的財務管理中心,并對委派或從當地聘用的財務人員,進行相應的業務培訓。
(6)分公司的各種稅金的申報繳納,直接由分公司的財務機構進行辦理, 每月需要以財務報表附注的形式或者其他內部報表的形式,將本月繳納各種稅金的情況上報給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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