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公民和法人都是納稅的主體,當符合納稅的標準時,就要繳稅納稅,逃**款就會受到行政處罰。那么免征增值稅的項目有哪些?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免征增值稅的項目有哪些
(一)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醫療機構,是指依據國務院《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149號)及衛生部《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衛生部令第35號)的規定,經登記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機構,以及軍隊、武警部隊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具體包括:各級各類醫院、門診部(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急救中心(站)、城鄉衛生院、護理院(所)、療養院、臨床檢驗中心,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舉辦的衛生防疫站(疾病控制中心)、各種專科疾病防治站(所),各級政府舉辦的婦幼保健所(站)、母嬰保健機構、兒童保健機構,各級政府舉辦的血站(血液中心)等醫療機構。
本項所稱的醫療服務,是指醫療機構按照不高于地(市)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主管部門及其他相關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指導價格(包括政府指導價和按照規定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的價格等)為就醫者提供《全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所列的各項服務,以及醫療機構向社會提供衛生防疫、衛生檢疫的服務。
(二)營利性民營醫院需交的主要稅種是營業稅,稅率是5%《營業稅條例》,其他稅還有城建稅7%(營業稅中的稅,即營業稅*7%),教育費附加3%和地方教育費2%(也是營業稅中稅),企業所得稅25%(利潤中的25%),還有其他地方附加費,如水利建設基本等。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
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
(四)《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1、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
2、為了支持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發展,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給予下列優惠:對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3年免稅期滿后恢復征稅。
(五)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問題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五條的規定,現將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企業所得稅免稅收入范圍明確如下:
非營利組織的下列收入為免稅收入:
1、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的收入;
2、除《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七條規定的財政撥款以外的其他政府補助收入,但不包括因政府購買服務取得的收入;
3、按照省級以上民政、財政部門規定收取的會費;
4、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5、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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