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法人并不是特指某個人,因此法定代表人是可以以公司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的,那么注冊公司法人有什么好處和壞處?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聯貝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注冊公司法人有什么好處和壞處
(一)企業法人的好處
一般來說,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會有一定的股份和分紅,除此之外,法定代表人還有以下的權利:
1、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國家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章程規定的職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履行義務,代表企業法人參加民事活動,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和管理全面負責,并接受本企業全體成員和有關機關的監督。
2、 企業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職責。
企業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職責時,應有書面委托。法律、法規規定必須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職責,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3、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4、 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業行使職權的簽字人。
5、法定代表人的簽字應向登記主管機關備案。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文件是代表企業法人的法律文書。
(二)企業法人的壞處
1、公司欠款不還,法人是不需要承擔責任的,但有證據證明因為法人不當行為產生的債務,法人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甚至受到刑事處罰。
2、企業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時兼任另一企業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隸屬關系或聯營、投資入股的企業兼任,并由企業主管部門或登記主管機關從嚴審核。
3、一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作為公司股東,不能證明公司財產獨立于自己財產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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