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對企業的商標提出商標撤三申請后,企業要如何處理?當然是拿出商標使用證據反擊了,把使用證據提交給商標局,如果商標局審核通過,那么他人提出的商標撤三申請就能夠被駁回了。
1、商標使用在與商品銷售有聯系的交易文書上,包括使用在商品銷售合同、發票、票據、收據、商品進出口檢驗檢疫證明、報關單據等上。
2、商標使用在廣播、電視等媒體上,或者在公開發行的出版物中發布,以及以廣告牌、郵寄廣告或者其他廣告方式為商標或者使用商標的商品進行的廣告宣傳。
3、商標在展覽會、博覽會上使用,包括在展覽會、博覽會上提供的使用該商標的印刷品以及其他資料。
另外,需要企業注意的是:如果企業覺得自己使用商標就萬事大吉了,就算是被提出商標撤三申請也可以置之不理,那就錯了,如果企業遲遲沒有提交答辯材料,企業的商標就會被撤三,商標局不會去網絡上查詢企業使用商標的證據,只能是企業自己提交證據,才能夠為商標爭取一線生機。
還有,如果企業準備的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是在規定時間內的商標使用證據,或者企業有更改過商標,那么即使提交了商標使用證據,商標照樣會被撤三。不過,企業要是能夠拿出使用證據,哪怕只有一個有效證據,商標也會被保全,所以,企業是否應該早做準備,在使用商標的同時保留證據呢?
為了保護自己的商標,商標注冊后就不能閑置它,要及時使用商標并保留商標證據,等到商標注冊滿三年后,就有被提出商標撤三的可能了,企業要時刻做好準備,積極應對,從而保護自己的商標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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