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技術成果要申請發明專利來保護呢,還是申請實用新型專利來保護?這個問題值得思考。如果企業也有這樣的疑問,那么小編建議企業看看這篇文章,了解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的區別,然后再做打算。
1、進步不同:在專利的創造性審查過程中,發明專利需要具備“突出的實質性特點和顯著的進步”,而實用新型專利只需具備“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實用新型的創造性水平要求比發明要低,因此,有人把實用新型專利稱為“小發明”或者“小專利”。
2、審批程序不同:《專利法》對實用新型的專利申請規定了比發明專利簡化的審批程序,對實用新型只進行初步審查,而對發明專利除了初步審查之外,還需要進行實質審查。
3、從發明專利保護期限角度看;發明專利有效期是二十年,比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都要長,而我們都知道,專利權的保護期限是不能延長的,到達期限后技術成果就會被公開,這么看來,還是申請發明專利更可靠。
當然了,雖然發明專利有這么多的好處,被保護的時間也長,但是,發明專利申請卻并不容易,而且,就算是申請完成了,要是企業忘了交發明專利年費,那么發明專利也不能被保護!可見想要獲得并保護好發明專利是有多困難,不僅在申請時要慎重,申請完成后也不能忘了交年費!
無論是申請發明專利還是實用新型專利,企業都需要對專利申請要求有所了解,否則只是在浪費企業的時間,如果企業比較迷茫,也可以同時申請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發明專利申請若是成功了,企業就可以放棄實用新型專利,通過發明專利保護企業技術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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