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冊資金是企業需要承擔的責任,當企業覺得自己已經承擔不起這么多責任的時候,大多會選擇申請公司減資,從而減輕企業的壓力,但也正是因為涉及到公司責任的減少,所以公司減資格外困難。
1、公司股東會決議。
2、章程修正案。
3、原股東減少搶持股比例聲明文件(按當地工商局要求填寫)。
4、原營業執照正、副本。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
其實公司減資應該注意的問題有一個,那就是登報公示,因為登報公示不做,企業就沒有辦法完成減資,但要是登報公示做了,那么對企業的形象影響就會很大,所以說,企業必須要考慮好,是否是必須要進行減資,別為了一件沒有必要的事情,浪費企業的時間,影響企業的形象。
而且,公司減資是減輕公司之后所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前欠的錢,需要與債權人協商后,得出更合適的處理辦法,以前的債務并不是就消失了,這些債務企業還是需要去還清的,所以,想要通過減資減少以前債務的企業可以省省了,這樣做是沒有什么用處的。
公司假裝你雖然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形象,但如果企業覺得自己的注冊資金已經遠遠超出能夠承受的范圍了,那么企業還是需要申請公司減資的,不申請減資,企業連驗資報告都不能出具,還怎么受到消費者和合作伙伴的信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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