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減資可減輕企業的注冊資金,減輕企業的壓力,通常那些注冊資金過多的企業都會通過這樣的方式來為企業減負,但相比公司增資,公司減資比較難做,申請風險也比較高,稍有不慎就可能被定義成抽逃出資。
1、股東會決議。有限責任公司減資應由股東會依法作出特別決議。國有獨資公司減資由國有授權投資的機構或者國家授權的部門作出決定。
2、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目的是摸清家底。
3、通知或公告債權人。公司應當自作出減少注冊資本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至少公告3次。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次公告之日起90日內,有權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公司減資需要的費用并不多,也就是登報費用和手續費,這個登報費用是必須要有的,因為企業登報完成之后,需要拿著登報的證據去相關部門提交,才有可能完成減資工作,要是沒有登報的證明,那么企業減資是不可能完成的。
公司減資主要需要注意的兩個問題就是登報公示和通知債權人了。不過還有一件事也值得注意,那就是企業之前的債務,并不是企業申請減資,債務就消失了,企業申請公司減資之前,需要與債權人協商,決定如何處理之前的欠款,協商完成后,企業才能夠申請減資,所以之前的債務可沒有消失掉。
公司減資因為登報公示的關系,可能會對企業的形象有一點影響,但如果公司注冊資金實在是太高了,已經給企業帶來壓力了,甚至是驗資報告都無法申請,那么企業還是必須要進行減資,以免給企業帶來更多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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