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是交通部統一制發的經營道路運輸的合法憑證。凡在我國境內經營道路旅客運輸、道路貨物運輸、車輛維修、道路貨物搬運裝卸和道路運輸服務(含物流服務,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駕駛員培訓,客貨運站、場,客運代理,貨運代辦,汽車租賃,商品車發送,倉儲服務,營業性停車場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等)的單位和個人,均須持有交通部制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根據交通運輸部的有關規定,《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有效期為三年,每三年換發一次《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不必每年審。但營運車輛卻每年審驗一次,審驗內容為:
1.車輛技術狀況;
2.車輛技術檔案;
3.定期維護和檢測情況;
4.車輛結構及尺寸變動情況;
5.違章記錄;
6.其他按規定需審驗的內容。審驗符合要求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在《道路運輸證》審驗記錄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或者辦理變更手續。
以上就是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年審相關內容。感謝您的瀏覽,以上信息由聯貝小編為*提供,希望能給到您建議或幫助。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