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接觸到一些人對于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的說法比較混合,也就是不清楚兩者到底是不是一樣的,或者說有什么區別。其實這兩種說法看上去的確是有著極高相似度的,而且他們本身也都屬于是自然人,但是就法律上來說,兩者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希望*不要混淆了才是。
法人代表指的是得到了法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授權的人,對應只要是得到了授權的情況,他們是可以行使權利的。對應的法人代表可以是一個人,也可以是很多個人。而法定代表人每個公司是只有一個存在的,這是有相關規定的,他對應的就是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兩者的法律解釋是完全不一樣的,這是*要明白的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法律解釋區別。
很顯然兩者法律上認定的不一樣,對應的權利范圍也是不同的。法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進行了委托授權的,那么他們就只能是在對應的授權的范圍內進行活動,而其他的權利行使是會受到限制的。但是法定代表人就不一樣了,只要是法律規定范圍內的,他都是可以直接行使權利的。而且兩者對應的責任也是會有不一樣的,這是*要了解掌握的。
本身法人代表也就是通過法人或者是法定代表人權利授予而產生的,這時候如果是要發生什么變更,那么只需要授權人停止對法人代表的授權,另外找到其他的授權人就可以了,是不需要進行變更登記的。但是對于法定代表人來說,則是需要進行變更手續登記才行的,這是需要走正規的法律程序的。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權利不一樣,對應的責任以及義務也是有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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