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公司注冊完就能經營嗎?少了這*程就進“信用黑名單”了!
商事制度改革創新執行“先照后證”后,公司獲得企業營業執照并不代表著一定能夠經營了,也要看要不要到相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許可證書件。假如未經審批同意私自從業有關生產經營,即便有企業營業執照,也是非法經營罪。
實際上,在吉安公司變更登記申請報告上,就關于未獲得批準不進行有關生產經營的服務承諾,工作員也會口頭上提示。
此通知中談及的“我區已將所述信息內容傳輸給有關部門”,就是注冊備案單位把公司的“出生醫學證明”*時間告之批準審核單位,這樣一來,可以說擺脫“信息不對稱”,完成無縫拼接。
前置審批的新項目包含農林牧副漁、甚至金融業、高新科技、文化藝術、中介機構等,紛繁蕪雜幾百類。針對創業人而言,只需看中工商管理局給您的提醒,到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對的許可證書就可以。
政府部門針對商事制度“先照后證”的改革創新,只不過是先“寬進”,再“嚴格管理”。其一三證合一(立刻就需要五證合一了)、撤銷吉安公司注冊資產的限定,這都巨大的刺激性了自主創業;其二當一批批吉安公司爆發式的連綿起伏,政府部門也決不釋放壓力管控幅度。
管控,針對創業人而言,毫無疑問那就是把雙刃刀,劣幣驅趕劣幣的時期并不一定并不是好事兒一件,就好像全國各地企業信用等級信息公開系統軟件,給了創業人挑選可靠合作方的檢查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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